二、甲係單親家庭之 16 歲高中生,與父乙同住,因乙忙於生計,平日疏於管 教,致使甲經常與成年之丙相處。甲於 115 年 2 月 9 日 13 時許,因細故 加暴行於丁未成傷,嗣後甲於同月 17 日 11 時許,與丙二人共乘機車, 巧遇丁與其發生行車糾紛,丙遂以隨身攜帶之鋁棒與甲二人施加暴力於 丁,致使丁左手臂受有瘀傷,經警獲報前往處理發現上情,惟丁自認倒 楣未向甲、丙提出傷害告訴等情;試問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警察依據上 情應如何處置甲、乙、丙,請詳述分析之﹖(15 分)另丙經裁處後不服 應如何救濟﹖(1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