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甲於安養院擔任助理未久,經常受到老人 A 指責工作上的問題,甲自覺 受到刁難,深受委屈無處發洩,於是在 A 的飲食中加入許多糖,希望 A 的身體不堪承受而死亡,但 A 的身體卻毫無異樣,試分析甲之刑事責 任。(25 分)

詳解 (共 5 筆)

林欣雅
林欣雅
詳解 #3426895
2019/06/20
知A不能攝取過多糖分第 25 條已著手於...
(共 754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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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回來了!成為司法官之路!
我又回來了!成為司法官之路!
詳解 #5152564
2021/10/13
271二項未既遂主客觀上主客觀混合已達於...
(共 129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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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林
林林
詳解 #5412680
2022/04/11
  1. 甲在A的飲食中添加許多糖意圖殺害A,甲的行為不成立犯罪。
    1. 不法構成要件:主觀上,甲出於殺害A的意圖在A的飲食中添加許多糖,但題目未提及A有任何的疾病,而對身體健康的人而言,就算飲食中多了較多的糖分,對身體也不會造成任何的影響。而客觀上,A的身體亦毫無異狀,故甲的行為應依刑法26條規定:行為不能發生犯罪結果又無危險者,不罰。
    2. 違法性與罪責:甲的行為不成立犯罪,故無需討論有無阻卻違法及阻卻罪責事由。
gunmnfungo
gunmnfungo
詳解 #4959923
2021/07/30
行為錯誤 不能中止 甲無罪
(共 15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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啾吉老大
啾吉老大
詳解 #4017145
2020/05/30

所以這題目可以主張不能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