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被告乙犯強制性交罪,於第一審判決後,法院未教示乙得請求原審辯護人提出上訴 理由狀,乙亦於未經選任辯護人或指定辯護人的協助下,逕行提起上訴,並於上訴 後未重新選任辯護人,在該案件第二審法院得以開始實體審理程序前,第二審法院 是否應為被告另行指定辯護人,以協助被告提出其上訴之具體理由?(25 分)

詳解 (共 2 筆)

韓國小番
韓國小番
詳解 #3331956
2019/05/07
先寫上訴具具體理由的目的(訴訟經濟),再...
(共 41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Chens
Chens
詳解 #3910356
2020/04/27
犯強制性交罪,於第一審判決後,法院未教示...
(共 107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