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A地介於B地及C地中間,甲於其所有之A地起造二十層樓高之商辦大樓。大樓進行基礎工程施工期間,僅與B地相鄰部分有足夠空間能供工程車迴旋施工,但B地所有權人乙認為工程車體巨大影響通行,拒絕工程車停車施工:C地所有權人丙因久居國外,返國始發現甲起造已進入內部裝潢收尾之大樓有部分建物超過地界至C地,丈量後約有2平方公尺。丙運向甲主張拆屋還地。請問甲得如何向乙主張?又甲應如何向丙負責? (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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