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我國<國民教育法>及<教師法>之規定,家長會可以推舉代表參與學校的哪些組織 或會議?並敍述其理由。
詳解 (共 10 筆)
Bee W
詳解 #1738014
教育為學校與家長所共同重視的,因此法律也有明文規定關於家長會之推舉代表餐與學校組織之規則。
家長會可推舉代表參加以下會議:
1、校務會議:校務會議為議決學校的重大決議,此類重大決議應多參考各方意見,從教師外的家長角度來思考更能讓學校重大決議符合學生需求與學校教育目的。
2、教師評審委員會: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教師之聘任事宜,家長參與可以從家長角度給予意見,進而選擇適合學生且能夠有良好親師互動的教師。
Jasmine
詳解 #1740085
校務會議
l26273560
詳解 #1824006
教師評議會
課程發展委員會
狀元及第
詳解 #1705308
校務會議
教師評議委員會
古沛儒
詳解 #1739868
特教諮詢會
鑑輔會
推行會
家長會
IEP會議
古沛儒
詳解 #1739748
特教諮詢
特教鑑定
iep會議
毛地黃
詳解 #1701605
家長會可一同討論學校事務,並讓教學透明化、正常化
Rita
詳解 #1737192
教保員考績
課程決議
112台中上岸p27341tw
詳解 #3991597
參考來源:網路、自己整理筆記 1.教師...
(共 227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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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cole Tsai
詳解 #1741251
校務會議
性別平等委員會
校長遴選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