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 公文寫作(1題,共30分)
請以最簡潔完整的字數,將答案清晰填寫於答案卡(非試題本)上的紅色框格內。用黑色或深
藍色原子筆或墨水筆(非鉛筆)填寫。超出紅框、模糊或無法辨識,致評閱人員無法清楚辨識者,應考人責任自負。
位於產業園區內的綠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從事鋰電池回收再製作業。近期園區管理機關依年度排放水質抽驗作業,發現該公司排放之製程廢水化學需氧量 (COD)嚴重超標,超過標準值兩倍,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 7 條規定。
另查核發現,該公司污水處理設施運轉紀錄不完整,異常事故未即時通報,亦無完整廢水應變措施,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 18 條、「下水道法」第 16 條及「廢棄物清理法」第 31 條有關責任規定。
基於維護園區整體排放品質,並防範環境污染風險,請草擬一份限期改善通知書,正式通知綠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限期改善,明列應改善項目,並提示逾期未改善的後果。

詳解 (共 2 筆)

Jeff Chen
Jeff Chen
詳解 #6514683
2025/07/01
經濟部所屬○○產業園區管理局 函 發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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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榜題名高分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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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7327618
2026/03/30

經濟部工業局 函 

受文者:綠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年○○月○○日  
發文字號:○○字第○○○○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  
附件:

主旨: 本局基於維護園區整體排放品質,並防範環境污染風險,貴公司排放廢水化學需氧量(COD)超標及污水處理設施管理缺失,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等相關規定,請於文到30日內完成改善,並提報改善報告,請查照。  

說明:一、依據本局○○年○○月○○日排放水質抽驗結果,貴公司製程廢水COD值達○○mg/L,超過標準值(○○mg/L)兩倍,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規定。  二、另查貴公司污水處理設施運轉紀錄不完整,異常事故未依規通報,且無完整廢水應變措施,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下水道法第16條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規定。  

辦法: 
(一)立即停止超標排放,並檢修污水處理設施,確保COD值符合標準。
(二)補正運轉紀錄,建立異常通報及應變機制。  (三)於期限內提報改善計畫及佐證資料至本局備查。  
逾期未改善之處理:屆期未完成改善或複查不合格者,將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裁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600萬元以下罰鍰,必要時勒令停工。  

正本:綠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副本:經濟部工業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