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丙因長期對妻子甲實施家庭暴力行為,遭其女兒乙下毒殺害。甲護乙心切,主動向 警方自首。檢察官起訴甲殺人罪行,法院審理發現甲不是真正殺丙之行為人,兇手 乃是到庭當證人且坦承犯行的乙,遂改判甲成立頂替罪,甲殺人部分,於判決內則 未置一詞。試問法院對甲之判決是否違背法令?(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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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小番
私人筆記 #1453226
檢察官起訴之人之認定刑訴法266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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