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大陸地區之營利事業或其於第三地區投資之營利事業,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並在臺灣地區設立分公司或辦事處,不得在臺從事業務活動,請申論之。(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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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6136113
2024/06/19
一、       兩岸條例相關條文及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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