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政府採購法第 18 條所稱「選擇性招標」 ,指以公告方式預先依一定資格 條件辦理廠商資格審查後,再行邀請符合資格之廠商投標。同法第 20 條 規定,機關辦理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符合五種情形之一者,得採選擇 性招標,請問為那五種情形?(25 分)

詳解 (共 1 筆)

Visy
Visy
詳解 #6426726
2025/05/19
一、經常性採購。二、投標文件審查,須費時...
(共 66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