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民國 102 年 7 月 4 日中華民國籍人甲於澳洲某牧場度假打工時,與亦在同牧場度假 打工之中華民國籍人乙因細故發生衝突,甲遭乙推倒撞擊獸欄致手腕骨折。甲先返 國療傷並於尚在澳洲打工之乙的住所地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對乙提起侵權行為之訴, 法院應如何依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選定該事件之準據法?(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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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6624967
侵權行為準據法的選定 法院應適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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