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勤務指揮中心之任務區分為何?基本任務為何?另對 其轄屬動態狀況若要切實掌握,並具有最詳確之紀錄,其所採措施與要領 為何?(25 分)
詳解 (共 1 筆)
貳、勤務指揮中心之任務區分
海巡署情指中心依據組織架構與管轄範圍,實務上採取**「分層負責、逐級回報、縱向指揮、橫向協調」**之原則,主要區分為以下三個層級:
一、 署級勤務指揮中心(最高指揮中樞):
設於海巡署本部。負責全國性、跨區域、涉外重大海域執法及國際聯合搜救事件之整體統籌與戰略指揮;負責與國家安全局、國搜中心、國防部等跨部會之橫向情資交換與協調。
二、 分署級勤務指揮中心(區域指管中心):
設於各巡防分署(如北方、東方、南方、中等分署及艦隊分署)。負責轄區內各項勤務之規劃、督導、兵力增援派遣,以及中度突發事件之應變與處置。
三、 巡防區指揮部/總隊級(第一線實戰指管):
設於各巡防區(整合雷達、安檢、機動隊)。負責海域雷達監控、岸際安檢狀況之「現地直接指揮」與第一線海巡艇、巡邏兵力之即時派遣,為掌握第一手動態之最前線觸角。
參、勤務指揮中心之基本任務
依據「海巡機關各級勤務指揮中心作業規定」,其基本任務主要涵蓋以下五大項:
一、 狀況掌握與通報: 全天候監控轄區海域、海岸動態,蒐集各類突發狀況及不法情資,並依規定時限及程序逐級反映、通報相關機關。
二、 勤務指揮與調度: 依據當前治安狀況及突發事件需求,調度海巡艦艇、岸際巡邏兵力、無人機等各項勤務資源,投入執法或救援。
三、 協調與橫向聯繫: 負責與友軍單位(如國軍、警政、消防、海關、航港局等)建立聯繫窗口,遂行聯合緝私或跨部會搜救。
四、 應變小組(中心)之開設建置: 當發生重大颱風、海難或海洋污染時,負責協助指揮官開設緊急應變中心,提供資通訊設備與參謀作業。
五、 諮詢與為民服務: 受理 118 專線民眾報案、漁民諮詢、進出港管制答詢等全方位便民服務。
肆、切實掌握轄屬動態與具有最詳確紀錄之措施與要領
情指中心若要對轄屬動態(如艦艇航跡、岸際巡邏、雷達盲區、涉嫌船隻)達到「明察秋毫」且「紀錄無誤」,必須引進現代化科技並落實嚴格的制度規範,其具體措施與要領如下:
一、 掌握動態之措施與要領(科技引進與監控)
1. 落實「共同作戰圖像(COP)」整合:
情指中心必須24小時整合船舶自動辨識系統(AIS)、海事雷達監控系統(MMS)、以及岸際紅外線熱顯像儀。將所有轄屬海巡艇、漁船及可疑目標之位置、航向、航速同步顯示於電子地圖上,消除戰場迷霧。
2. 善用無人航空器(UAV)與視訊鏈結:
對於雷達死角或視線不及之岸際、外海,派遣無人機或通訊指揮車,將現場影像透過行動微波及5G網路即時回傳情指中心大螢幕,使指揮官能掌握微觀動態。
3. 定期「定時定點」定位回報制度:
除了自動化系統,執勤之海巡艇、岸巡巡邏組必須依據勤務性質(如每1-2小時),以海事無線電(VHF/HF)或衛星電話向情指中心進行口頭定位回報,相互校對系統數據,防止科技設備失效。
二、 具有最詳確紀錄之措施與要領(制度落實與登載)
1. 勤務日誌與狀況紀錄表之即時登載:
值班人員於接獲任何動態或通報時,必須立即輸入「勤務指揮自動化系統」。紀錄須符合**「人事時地物(5W1H)」**原則,且必須「隨發隨記」,嚴禁事後憑記憶補登,以確保時間戳記之精準度。
2. 數位音影同步備份與時間校時:
情指中心內之無線電通話、118報案電話、甚至視訊畫面,皆必須啟動全時數位錄音錄影。系統必須定期與「國家標準時間」進行網路對時(NTP),確保錄音檔之時間與書面紀錄完全吻合,具備法律證據能力。
3. 重大狀況交接班與複核機制:
實施嚴格的交接班核對。每日由情指中心主任或資深執勤官,針對當日之重大不法案件、搜救進度、艦艇維修動態進行紀錄複核。未結案件採取「列管交代」,確保紀錄之連續性與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