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題:甲、乙、丙三人共有A地,應有部分各為三分之一,甲以其應有部分為丁設定普通抵押權擔保其對丁之新臺幣300萬元債務。甲、乙、丙三人協議分割不成,經法院裁判分割確定,將A地分割為A1、A2、A3三筆土地,甲取得A1,乙取得A2,丙取得A3之單獨所有權。試問:A地之分割於何時生效?於丁之抵押權有何影響?【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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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ni1231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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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7488591
2026/08/23
824 共有人自共有物分割之效力發生時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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