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說明下列各種情形,可否適用中華民國刑事訴訟法。 我國人民甲,在美國加州,將英國人A打成輕傷。 德國人乙,在日本東京,將我國人民B殺死。 日本人丙,在法國巴黎,偽造我國之新台幣。 我國人民丁在台灣以電話教唆越南人A,在越南河內街頭非法公開販售色情光碟 (指甲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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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爭上游的蛙蛙
詳解 #7367231
一、 我國人民甲在美國加州傷害英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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