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第四題: 曉華為投資股票向必勝銀行申借信用貸款新台幣 100 萬元,借款後因股市重挫無力清 償。必勝銀行屢屢函催均未獲回應,遂向法院聲請發支付命令,並以法院所發之支付命令為 執行名義,聲請拍賣曉華名下的 A 屋,請問:

(三)曉華之其他債務人得知曉華名下 A 屋遭必勝銀行強制執行(法院已公告 A 屋拍賣 資訊),欲聲明參與分配,其「參與分配之時期」與「逾期聲明之效果」分別為 何?【3 分;5 分】

詳解 (共 1 筆)

陳麗安
陳麗安
詳解 #3490774
2019/07/17
第 32 條他債權人參與分配者,應於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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