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依游離輻射防護法之規定,請說明從事輻射作業人員之年齡限制及雇主對輻射工作人員實施劑量監測之規定。

詳解 (共 1 筆)

床編故事的粉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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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6971901
2025/10/26
(1) 從事或參與輻射作業之人員,以年滿十八歲者為限。但基於教學或工作訓練需要,於符合特別限制情形下,得使十六歲以上未滿十八歲者參與輻射作業。
(2) 雇主應對輻射工作人員實施個別劑量監測。但經評估輻射作業對輻射工作人員一年之曝露不可能超過劑量限度之一定比例者,得以作業環境監測或個別劑量抽樣監測代之。雇主對輻射工作人員實施劑量監測結果,應依主管機關之規定記錄、保存、告知當事人。

私人筆記 (共 2 筆)

haru_ts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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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7896388
2026/03/17
第 14 條 從事或參與輻射作業之人員,...
(共 260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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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波
小波
私人筆記 #8002955
2026/04/22
(1) 從事或參與輻射作業之人員,以年滿...
(共 190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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