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一、高雄公司為非公開發行公司,其2013年財務報表中,暫時性差異未依所得稅會計處理相關規定,簽證會計師(甲會計師事務所)因而於2014年3月1日簽發保留意見。於續任查核2014年度財務報表時,簽證會計師確認,2013年財務報表皆已依一般公認會計原則處理。若會計師決定董事會於2015年3月3日通過之2013年重編後及2014年財務報表皆應簽發無保留意見,試擬高雄公司2014年比較財務報表之查核報告。(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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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3449638
2019/06/30
高雄公司公鑒 前言 查核意見之基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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