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2 為防杜企業藉於低稅負國家或地區成立受控外國企業(Controlled Foreign Company,以下簡稱 CFC)保留盈餘不分配避稅,行政院於 111 年 1 月 14 日核定營利事業 CFC 制度自 112 年度開始施行,以接軌國際反避稅趨勢及維護租稅公平。試問:
4.個人要將該 CFC 當年度盈餘,按其直接持有 CFC 股份或資本額的比 率,及持有期間計算海外營利所得,並與全戶的海外所得合計,但一申 報戶全年在多少元以下,免計入當年度個人基本所得額?(3 分)
私人筆記 (共 1 筆)
Chloe
私人筆記 #5603612
依基本稅額條例第12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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