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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等◆法院組織法
五等◆法院組織法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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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三級_土木工程:營建管理與工程材料#142326(6題)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三級_人事行政:公共人力資源管理#142325(4題)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三級_地質:水文與工程地質學#142324(7題)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三級_圖書資訊管理:圖書館管理#142323(4題)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三級_環境工程、環保技術、環境檢驗:環境化學與環境微生物學#142322(5題)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三級_資通安全:資通安全防護技術#142321(4題)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三級_環保行政:環境科學#142320(4題)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三級_水土保持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包括植生工法)#142319(4題)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三級_圖書資訊管理:圖書資訊學#142318(4題)
115年 - 115 普通考試_航空器維修:旋翼機基本維修概要#142317(10題)
最新試題
20.跟某人說話時,若提到自己已往生的父親,通常我們會用: (A)先嚴 (B)家父 (C)先妣 (D)令尊。
19.書信的請安語「敬請 金安」,適用的對象是: (A)祖父母 (B)老師 (C)老闆 (D)總統。
18.標點符號的使用,「用於分開複句中並列或對比的句子」,應當要用: (A)句號 (B)問號 (C)刪節號 (D)分號。
最新申論題
二、作文:四十分 學習是對精神的充實,在學的過程中,我們會思考,在思考的過程中,人性會得到昇華。在我們 短暫的一生中,需要突顯自己的價值。年輕時,學是為了理想,為了安定;中年時,學是為了補充, 補充空洞的心靈;老年時,學則是一種意境,慢慢品味,自樂其中。活到老學到老,平凡的一句話, 是做人的大意境(節錄自劉憶如《女人要有錢》)。現在就請以「活到老學到老」為題,作文一篇,文長500字以內(請勿以詩歌體或小說體寫作, 此兩者皆不予計分)。
二、作文(50 分)人生的歷程中,經常對現實理想的追求有著強烈的執著,而這種執著雖然是可取,但往往也會限制了我們的視角,甚至會因此而捨棄了生命中的其他可能,造成人生的缺憾。請就以上說明並結合以下詩詞的句意,衍伸出個人的相關觀點。題目請自訂。行到水窮處,坐看雲起時。(王維〈終南別業〉)敲門都不應,倚杖聽江聲。(蘇軾〈臨江仙〉)
2. 請說明何謂機器學習中的監督式學習和非監督式學習?(5 分),並分別舉例說明在商業環 境中的應用。(5 分)
最新課程
高二下英文課程
講師:
台中大雅家教-睿智數學及英文家教,王瑞志老師
簡介:
高二英文下單字課
高三下英文課程
講師:
台中大雅家教-睿智數學及英文家教,王瑞志老師
簡介:
高三下英文單字課
考衝班-國營事業必考英文專班
講師:
台中大雅家教-睿智數學及英文家教,王瑞志老師
簡介:
國營事業必考英文,助你更祝你金榜題名。 #國營 #國營事業 #考試 #國營考試
最新主題筆記
三叉神經表格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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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叉神經主要感覺分支
循環系統疾病及護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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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紺與非發紺型的心臟病 配合圖片及考題更容易懂
產兒護理 比較圖
描述:
麻醉、產程護理、產姿、惡露、前置胎盤
最新討論
29.學者孔恩(Thomas Kuhn)所研究倡導的下列那一種觀念,常常被引用於行政學的分析上?(A)模式(B)典範(C)案例(D)異例
58 「POSDCORB」是那一位學者提出,用來說明行政應從事的活動? (A)費堯(Fayol) (B)泰勒(Taylor) (C)古立克(Gulick) (D)巴納德(Barnard)
10 關於債務承擔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債務承擔有免責之債務承擔及併存之債務承擔 (B)第三人與債權人訂立契約承擔債務時,須通知債務人,對債務人始生效力 (C)第三人與債務人訂立契約承擔其債務者,縱未經債權人承認,對債權人仍生效力 (D)債務人因其法律關係所得對抗債權人之事由,承擔人不得以之對抗債權人
13 下列關於時效不完成事由之敘述,何者錯誤? (A)起訴後,嗣又撤回該訴,時效不完成 (B)天災之發生,時效不完成 (C)夫妻間權利關係,婚姻關係消滅後 1 年內,時效不完成 (D)財產之繼承權,繼承人未確定前,時效不完成
6. 有關網路攻擊方法中,下列何者不屬於阻斷服務(Denial of Service) 攻擊? (A)Teardrop (B)Smurf (C)Ping of death (D)Spoofing 。
59 甲以其承攬乙之工程,已完成工作為由,對乙起訴請求給付承攬報酬;乙則辯稱:甲所施作之工程有 諸多瑕疵,尚應償還其修補費用,伊得以此為同時履行抗辯,甲自無承攬報酬請求權存在云云。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法院認甲之承攬報酬請求權已罹於 2 年之時效者,應向乙發問或曉諭,令其敘明是否為消滅時效之抗辯(B)乙有無以其對甲之承攬報酬債務,與甲對乙之瑕疵修補費用債務為抵銷之意,有所不明瞭,法院應令其敘明(C)乙有關工程瑕疵修補費用之陳述,究為防禦方法或提起反訴有疑義,法院應闡明之(D)法院於審理過程中知悉甲施作之工程未經驗收,依約尚不得請求給付報酬者,得據以駁回甲之訴訟,無庸踐行其他法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