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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及勞工法令
勞資關係與勞工運動
就業安全與勞工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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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 - 115 普通考試_技藝:工藝材料學概要#142089(5題)
115年 - 115 大學入學考試中心_分科測驗:地理#142088(41題)
115年 - 115 大學入學考試中心_分科測驗:歷史#142087(45題)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三級_勞工行政:勞工行政與勞工立法#142085(4題)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三級_勞工行政:勞資關係#142084(4題)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三級_勞工行政:就業安全制度#142083(12題)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三級_僑務行政(選試英文)、僑務行政(選試法文)、僑務行政(選試日文)、僑務行政(選試西班牙文):國際關係#142082(4題)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三級_原住民族行政:原住民族行政與法規#142081(10題)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三級_體育行政:運動自然科學#142069(4題)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三級_教育行政:教育心理與測驗統計#142068(4題)
最新試題
25. 小樺有注意力缺陷過動症,認知功能正常但常有衝動行為。季老師在普通班為小樺進行課程調整時,下列哪一項作法最為適當? (A)在各領域課程中融入社會技巧教學 (B)減少小樺作業的份量與難度 (C)座位和班級的佈置要盡量多樣化 (D)增加小樺作業的份量與難度
24. 社區本位課程主要是針對身心障礙學生的哪一項特質而設計的? (A)類化能力較弱 (B)組織能力欠佳 (C)記憶能力不佳 (D)注意力缺陷
23. 林老師想教集中式特教班學生使用投幣式洗衣機。下列哪一項較符合通例教學法的應用? (A)先分析投幣式洗衣機的教學步驟,再一步一步循序漸進的教學 (B)先教學生使用一種洗衣機,等習得後再逐一教其它的投幣式洗衣機 (C)選擇幾個不同型式的投幣式洗衣機進行教學 (D)選擇一種最常用的投幣式洗衣機進行教學,習得後再進行類化教學
最新申論題
四、 何謂企業倫理?針對民國103年期間爆發的幾次食品安全的問題(如以工業漂白劑漂白豆芽、以餿水油與飼料油混充食用油、以及用洗腎藥桶裝仙草銷售北臺灣),評論如何具體實踐企業倫理。(25分)
三、 激發並培育組織具有持續創新的動能,需要適當的組織結構與組織文化。試說明有利於創新的組織結構與組織文化為何?(25分)
二、 什麼是目標管理法(MBO)?請用具體實例加以說明。(25分)
最新課程
阿摩上手指南:解鎖測驗與資源共享功能
講師:
【站僕】摩檸Morning.
簡介:
剛註冊阿摩,卻被繁雜的功能搞得頭昏眼花? 別擔心!這門課將用最簡單的方式,帶你快速認識阿摩的核心介面...
常用中藥
講師:
yu
簡介:
收錄97-2~115-1的常用中藥題目(有些是有出現在選項中)
【矮袋鼠共筆】小兒物理治療學|考試筆記/題庫
講師:
矮袋鼠(114-2已上榜!)
簡介:
此考科包括心肺、小兒物理治療學,本課程僅包含小兒物理治療專科 -- 完整筆記(PDF檔)及阿摩組合包/詳解卡/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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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上生物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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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有用
國民身分證與戶口名簿比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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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領、補領、換領、全面換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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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整理
最新討論
4. The government promised a substantial reduction in the _______ of greenhouse gases. (A) decision (B) incision (C) emission (D) permission
79. 如何減少AI服務品質的損害? (A) 提高AI的數據多樣性 (B) 讓AI忽略使用者特徵 (C) 減少對公平性的關注 (D) 只專注於技術優化
9. 下列何者用於輻射防護評估目的,由國際放射防護委員會提出,代表人體與生理學特性之總合?(A)標準人 (B) 參考人 (C) 假體 (D)自然人
10. 申請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之製造許可者,應於預定製造日期多少個月前填具申請書並檢附相關文件資料向主管機關申請審查 ?(A)1 (B)2(C)3 (D)6
(一)假設 c > 1 。求出此賽局所有的奈許均衡解(Nash equilibrium),包括純粹策略奈許均衡解(pure-strategy Nash equilibrium)及混合策略奈許均衡解(mixed-strategy Nash equilibrium)。(8 分)
一、X 為某國立大學,Y 為教育部,L 為 X 之助理教授。L 因於 X 擔任教職屆滿 8 年未能順利升等,經 X 之系院校三級教師評審委員會決議,自 103 學年度起不續聘,並由 X 通知 L。L 乃向 X 之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下稱「教師申評會」)提出申訴,並經其作成評議書,認申訴有理由,撤銷系爭不續聘決議,由 X 另為適法之處置。X 不服其所屬之教師申評會的前開決定,乃向 Y 提起再申訴,經 Y 之中央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 (下稱「中央教師申評會」) ,認 X 之再申訴無理由予以駁回(下稱「系 爭再申訴決定」 ) 。嗣 X 以 Y 為被告,向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撤銷之 訴,經該院裁定以 Y 所屬中央教師申評會所為之再申訴決定,「與一般 行政機關所受上級機關之訴願決定無異,原告自應服從主管機關之監督, 而無許可其對再申訴決定提起行政訴訟之餘地」為由,駁回 X 之訴。X 不服提起抗告,經最高行政法院,以抗告無理由,以裁定(下稱「系爭 裁定」)予以駁回確定。 嗣 X 不服,主張系爭裁定否定大學對不利其享有大學自治權之再申訴決 定,得循序提起行政訴訟以為救濟之權利,牴觸憲法第 11 條保障大學自 治及第 16 條保障訴訟權之意旨,乃向司法院聲請憲法解釋,並經司法院 憲法法庭作成 111 年度憲判字第 11 號判決。 請就上開事實,依司法實務、主要學說見解分析:何謂大學自治、大學自治之主體為何?Y 認 X 之再申訴無理由予以駁回之「系爭再申訴決 定」是否侵害 X 之大學自治?理由何在?(3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