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重點 情態助動詞後接原形動詞:即使是否定句、疑問句,或主詞是第三人稱單數,動詞仍用原形。 先判斷語意,再選助動詞:區分義務、禁止、建議、一般可能性與推測,不能只看中文「可以、應該」。 被動語態用「情態助動詞+be+過去分詞」:主詞是接受動作的對象時,必須保留被動結構。 熟記 had better+原形動詞:表示最好採取某行動,常帶有不照做會有不良後果的警告。 克漏字兼看邏輯與時間:利用轉折、原因、反例及文章談論的時間,判斷肯否定與推測語氣。 核心觀念 一、基本句型:情態助動詞+原形動詞 can、could、may、might、must、should、will、would 等情態助動詞後,直接接原形動詞,不加 to,也不直接接動名詞、過去式或過去分詞。主詞即使是 he、she、it,助動詞及其後的原形動詞也不加 -s。 例如:She must leave now.(她現在必須離開。)否定句通常在情態助動詞後加 not,例如 must not leave、might not happen;can 的完整否定形式通常合寫為 cannot。 疑問句將情態助動詞放到主詞前面,主要動詞仍用原形:疑問詞+情態助動詞+主詞+原形動詞。例如 Why should this be? 表示「為什麼會這樣呢?」此處 should 用來表達疑惑或意外,不能一律翻成義務性的「應該」。be 是原形,不能換成 is、am 或 are。 注意:原形規則指的是緊接在情態助動詞後的動詞。can be written 中的 be 是原形,written 則由被動結構決定;could have been 中的 have 是原形,been 則由完成式結構決定。 二、義務與禁止:must、must not must+原形動詞可表示「必須」,用於強烈要求、規定或義務。交通規則要求駕駛採取某行動,並說明違反會被開罰時,語意重點在於「必須遵守」。may、could 通常不能表達同等強度的義務;will 常表示未來、預測或意願,也不等於「必須」。 形式主要意思判斷重點 must do必須做有義務或受到強烈要求 must not do不可以做、禁止做要求某行為不得發生 do not have to do不必做沒有義務,仍可自行選擇做 例如 You must not shout here. 是「你不可以在這裡大叫」,不是「你不必大叫」。即使有 not,後面的 shout 仍須使用原形。 三、建議與警告:had better+原形動詞 had better 表示「最好……」,常用於具體情境中的勸告,並暗示不照做可能產生不良後果。例如提醒借閱者及時還書,以免受罰,就符合這種語氣。 形式固定:所有人稱都用 had better,不因主詞改成 has better 或 have better。 後接原形:had better return、had better leave,不能寫成 had better returned。 否定形式:had better not+原形動詞,例如 You had better not delay.(你最好不要拖延。) 時間意義:雖然使用 had,通常談現在或未來的行動,不因此表示過去。 should 常表示一般建議或應盡的責任;had better 則常帶有較直接、針對當下情境的警告。句尾出現 or 或罰款後果,不能單憑這點就一律選 must,仍須配合語境與選項;must 和 had better 都可能與不良後果連用。 四、一般可能性與推測:can、might not、cannot 形式常見語意使用情境 can能夠、可以、一般可能性介紹能力、可行方式或一般情況 may/might/could可能提出某件事發生的可能性 may not/might not可能不會、可能不是否定結果仍帶有不確定性 must一定、想必根據線索作出把握較高的肯定推論 cannot/can't不可能、無法排除可能性,或表示能力、條件不允許 might not 與 will not 的差別在於語氣:might not 表示「可能不會」;will not 在預測結果時,通常比 might not 更肯定。文章若質疑某項人生規畫能否帶來幸福,只提出風險而未斷言結果,就適合使用 might not。might 則是肯定的「可能會」,與 might not 方向相反。 cannot apply 可以表示「不適用、無法成立」。若作者先提出解釋,接著用 unfortunately 表達遺憾,再以 because 引出反例,便可推知該解釋無法涵蓋所討論的現象。此時選否定形式,不能只因 apply 是原形就選 can。 推測語氣不能換算成固定機率;同一助動詞也可能有不同功能。must 可表義務或推測,can 可表能力或一般可能性,必須依上下文判斷。 五、搭配被動語態:情態助動詞+be+過去分詞 主詞是「被拍攝、被描繪、被完成」的對象時,使用情態助動詞+be+過去分詞。例如 Images can be printed.(影像可以被列印。)其中 can 表示可行性,be printed 表示被動。 介紹肖像的製作方式時,拍攝、素描與彩繪都是可行方式,因此適合用 can be+過去分詞。若數個過去分詞並列,可以共用前面的 can be,不必每一項都重複。 should be 表示「應該被……」,must be 可表示「必須被……」或「一定是被……」。兩者結構雖然正確,卻會加入建議、義務或強烈推測;單純介紹有哪些製作方式時,沒有這些語意依據。 六、過去的可能與假設:could have been+過去分詞 could have+過去分詞可表示對過去的可能推測,也可表示過去本來有機會做、實際卻未做,須由上下文區分。不能看到此結構,就一律認定事情沒有發生。 被動形式是 could have been+過去分詞。例如 The document could have been lost. 可以表示「文件可能已經遺失」。若搭配未實現的條件,也可能表示「原本可能被……」。 描述一般事實或常見製作方式時,通常不需要這種回顧過去的形式。但沒有明寫過去時間詞,不代表不能使用完成式;時間也可能由上下文交代,判斷重點是整段語意。 常考陷阱 原形位置放錯:must to speak、must speaking、must spoke 都不合基本結構;must not 後也一樣接原形。 疑問句誤用 is:should 與主要動詞之間雖隔著主詞,仍要用原形 be。like、for 是介系詞時,也不能代替此處所需的動詞。 had better 任意變形:has better return、had better returned 都不符合勸告句型。are better returned 即使在其他語境可能形成被動結構,也不能表達「你最好主動歸還某物」。 把罰則當成唯一線索:規定與義務可用 must,帶警告的建議可用 had better;要同時檢查選項形式及整句意思。 用 no 直接否定動詞:no apply 不能表達「不適用」,應使用 cannot apply 等結構。ever 也不能取代否定助動詞;單數主詞直接接 ever apply,在一般現在式中還有主詞與動詞不一致的問題。 忽略肯否定與把握程度:反例可支持 cannot;只是擔心好結果未必實現,則可用 might not。不能把「可能不會」擅自讀成「一定不會」。 只看被動形式,不看語意:can be、should be、must be、could have been 都能接過去分詞,但分別涉及可行性、應然要求、強烈要求或推測,以及過去的可能性。 記憶口訣 「情態後接原形,被動再接 be 分詞。」 「must 必須,must not 禁止;不必另用 don't have to。」 「最好固定 had better,否定放在 better 後。」 「先看肯否,再看語氣;完成結構,要看時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