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法律保留原則與憲法保留

科目:升官等警正/升官等薦任/升資考員級晉高員◆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題數:5
法律保留原則與憲法保留
MoAI - 您的AI助手

MoAI - 您的AI助手

建立於 2026年10月27日

學習重點 先分辨規範層級:憲法已明定的保障或禁止事項,普通法律也不得變更或牴觸,這是「憲法保留」。法律保留則是要求特定事項必須由法律規定或有法律授權,行政機關不能自行以命令決定。 中央法規標準法第6條是法律保留原則的明文:「應以法律規定之事項,不得以命令定之。」它問的是「這件事是否應由法律規定」,與法律優位原則問的「命令是否牴觸法律」不同。 重要事項與執行細節要分開:依層級化法律保留,基本權的重要限制與制度的重要內涵(例如時效制度、法官迴避制度)應以法律規定;執行法律的技術性、細節性次要事項及對人民影響輕微者,得由主管機關發布命令作必要規範。 熟記應以法律定之的事項:中央法規標準法第5條所列事項,以及憲法明文交由法律規定的事項,例如立法委員之報酬或待遇、創制複決權之行使。機關組織、編制及員額的具體內容,則依憲法增修條文可由各機關依準則性法律決定。 從具體措施判斷:租稅減免、財產權限制、限制出境都須有法律依據;單純節能省水宣導不課予人民義務,不屬法律保留事項。 核心觀念 一、憲法保留:普通法律不能跨越的界限 憲法保留,是指憲法已自行決定、保障或禁止的事項,普通法律不得任意變更或牴觸。解題時先問:這件事只是需要法律依據,還是憲法根本不容許法律如此規定?立法院通過的法律,不當然合憲。 憲法第9條規定:「人民除現役軍人外,不受軍事審判。」因此,使非現役軍人的平民於平時受軍事審判,屬於不得以法律定之的事項,即使立法院制定法律亦不得為之。作答時抓住題目設定的「平時、非現役軍人」即可,不要擴張推論其他情境。 相對地,下列事項屬於憲法容許或要求以法律規範的範圍: 現行犯之逮捕:憲法第8條規定人民身體自由應予保障,非經法定程序不得逮捕拘禁,並對現行犯之逮捕另作區分(由法律另定),可以法律規定。 省、縣地方制度:憲法增修條文第9條明定,省、縣地方制度應包括所列事項,以法律定之。 租稅:憲法第19條規定,人民有依法律納稅之義務,是租稅法律主義的憲法依據。 二、法律保留:應由法律規定,不能以命令取代 中央法規標準法第5條規定,下列事項應以法律定之: 憲法或法律有明文規定,應以法律定之者。 關於人民之權利、義務者。 關於國家各機關之組織者。 其他重要事項之應以法律定之者。 同法第6條接著規定:「應以法律規定之事項,不得以命令定之。」此即法律保留原則的明文規定,重點在於保留立法機關的決定權,特定重要事項須由立法機關以法律規範,行政機關不得以行政命令取代。 法律保留的密度並非一律相同。依司法院釋字第443號解釋意旨(層級化法律保留),應依規範對象、內容及所涉及的基本權,判斷應由法律規範到何種程度: 層級內容規範方式 憲法保留憲法已自行規定者,如人身自由的基本保障、平民不受軍事審判連法律都不得變更或牴觸 絕對法律保留如剝奪人民生命或限制身體自由的刑罰須由法律直接規定,不得授權命令 相對法律保留其他限制人民權利的重要事項由法律規定,或以具體明確的法律授權命令補充 非屬法律保留執行法律之技術性、細節性次要事項,及對人民影響輕微者得由主管機關發布命令為必要規範 三、法律保留、法律優位與明確性之比較 原則判斷核心常見辨識語句 法律保留事項是否必須由法律規範或具有法律授權應以法律規定之事項,不得以命令定之 法律優位下位規範不得牴觸上位規範命令不得牴觸憲法或法律 法律明確性法律內容須可理解、可預見,並可經司法審查確認人民能否理解規範及預見法律效果 法律授權明確性立法者授權行政機關訂定命令時,授權須具體明確授權之目的、內容及範圍是否具體明確 授權命令仍是命令,不會因為有法律授權,就與母法具有同一效力。它不得逾越授權範圍,也不得牴觸母法;是否逾越授權、是否牴觸母法,都是可以審查的問題。因此「授權命令與母法有同一效力,不生牴觸母法的問題」是錯誤敘述。 四、制度重要內容與技術細節的分界 各種時效制度應以法律明定。依司法院釋字第474號解釋意旨,時效制度與人民權利義務有重大關係,且涉及法律秩序之安定與公益,須逕由法律明定,不得授權行政機關以命令訂定,也不得由行政機關依職權以命令補充。 法官迴避制度的重要內涵,應以法律規定。迴避制度關係公平審判及人民訴訟權保障,依大法官解釋意旨,其重要內涵不能交由命令決定。 至於執行法律之技術性、細節性次要事項,以及對人民影響輕微的事項,得由主管機關發布命令為必要規範。但不能把實質重要的權利限制,假借「執行細節」名義交由行政機關決定。 五、憲法明文交由法律規定的事項與機關組織 立法委員之報酬或待遇:憲法增修條文第8條明定,應以法律定之;除年度通案調整者外,單獨增加報酬或待遇之規定,應自次屆起實施。 創制、複決權之行使:憲法第136條明定,以法律定之。 國家各機關之組織:中央法規標準法第5條列為應以法律定之的事項。但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另規定,國家機關之職權、設立程序及總員額,得以法律為準則性之規定;各機關之組織、編制及員額,應依該法律,基於政策或業務需要決定之。 因此,「國家各機關之組織、編制及員額的具體內容」不屬於必須以法律定之的事項。「機關組織應有法律依據」不等於「一切編制及員額細節均須由法律直接規定」,這是組合題常見的判斷關鍵。 六、從行政措施辨認法律保留 措施是否屬法律保留判斷理由 電動車輛免徵貨物稅是租稅減免屬租稅法律主義範圍,須有法律依據。 要求商品下架並銷毀是限制財產權及營業自由,須有法律依據。 限制欠稅營利事業負責人出境是限制人民遷徙自由,須有法律依據。 節能省水的宣導否單純勸導、資訊提供,未強制人民負擔義務或限制權利。 常考陷阱 「法官迴避制度之重要內涵得由法律授權之命令規定」:錯。重要內涵應以法律規定,不能交由命令。 「各種時效制度,亦得委由行政命令補充」:錯。時效制度須逕由法律明定。 「法律授權發布的命令與母法有同一效力,不生牴觸母法的問題」:錯。授權不會提升命令位階,命令仍不得逾越授權或牴觸母法。 「執行法律之技術性、細節性次要事項及對人民影響輕微者,得由主管機關發布命令為必要規範」:正確,這是層級化法律保留的標準說法。 把中央法規標準法第6條說成「法律優位原則」:錯。「應以法律規定之事項,不得以命令定之」是法律保留原則;法律優位是「命令不得牴觸法律」。也不要與法律明確性、授權明確性混淆。 「國家各機關之組織、編制及員額的具體內容,應以法律定之」:錯。憲法增修條文容許以準則性法律規範,具體編制員額由各機關依法決定。 漏選「立法委員之報酬或待遇」或「創制、複決權之行使」:兩者都是憲法(含增修條文)明文應以法律定之的事項。 「租稅減免對人民有利,因此不需法律」:錯。租稅法律主義涵蓋減免,不能只看措施是否增加負擔。 「只要立法院通過,就可讓平時非現役軍人受軍事審判」:錯。這是憲法第9條保障的事項,不得以法律定之;現行犯之逮捕、省縣地方制度、租稅則都可以法律定之。 記憶口訣 「憲法劃界,法律作主,命令補細,授權不升級。」憲法決定法律不可跨越的界限(平民平時不受軍審);重要事項由法律規範(時效、迴避、租稅、權利限制);命令只能補充技術性、細節性次要事項;受法律授權的命令,位階仍低於母法。 「立委薪、創複決,法律定;員額細節,機關定。」立法委員報酬待遇、創制複決權行使須以法律定之;機關組織、編制及員額的具體內容,依準則性法律由各機關決定。

前往主題筆記

題目列表預覽

  1. 22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關於法律保留原則,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有關法官迴避制度之重要內涵得由法律授權之命令...
  2. 22 中央法規標準法第 6 條規定「應以法律規定之事項,不得以命令定之」,係關於下列何種基本原則之規 定? (A)法律優位原則 (B...
  3. 47 依憲法以及中央法規標準法之規定,下列何者為應以法律定之的事項?①憲法或法律有明文規定,應以法律定之者 ②立法委員之報酬或...
  4. 下列何者非法律保留事項? (A)電動車輛免徵貨物稅 (B)要求商品下架並銷毀 (C)限制欠稅營利事業負責人出境 (D)節能省水的宣導...
  5. 3 依現行憲法及憲法增修條文,下列何者不得以法律定之? (A)現行犯之逮捕 (B)使非現役軍人之平民於平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