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重點 掌握甲、乙、丙、丁種建築用地的建蔽率與容積率上限,尤其是甲、乙相同,丙種較低,丁種較高。 分清建蔽率與容積率的計算對象:建蔽率管制建築面積,容積率管制計入容積的總樓地板面積。 能用基地面積計算最大建築面積,並在各層面積相同的假設下,推算可配置的樓層數。 記住鹽業、礦業、水利用地的訂定權責,以及古蹟保存用地因機關改制產生的新舊名稱差異。 核心觀念 一、建蔽率與容積率:一個管占地,一個管總量 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非都市土地各類使用地的建築使用,受到建蔽率與容積率限制。條文所列數值是不得超過的上限,不是每筆土地都必然可以用滿的保證值;實際建築仍須符合其他適用管制。 建蔽率=建築面積÷基地面積×100%。可理解為建築物在基地上占用面積的比例;建築面積的認定仍依建築法規。 容積率=計入容積的總樓地板面積÷基地面積×100%。重點在各樓層計入容積部分的合計,不是只看其中一層。 最大建築面積=基地面積×建蔽率上限。 容積總量上限=基地面積×容積率上限。 例如建蔽率60%,不是只能興建基地面積60%的總樓地板面積;容積率240%,也不是地面可以全部蓋滿。兩個比例必須同時符合,不能擇一適用。 二、各類使用地的建蔽率、容積率上限 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9條所列的上限如下。讀表時應將「用地名稱、建蔽率、容積率」整組記憶,避免只記其中一個數字。 使用地類別建蔽率上限容積率上限 甲種建築用地60%240% 乙種建築用地60%240% 丙種建築用地40%120% 丁種建築用地70%300% 窯業用地60%120% 交通用地40%120% 遊憩用地40%120% 殯葬用地40%120% 特定目的事業用地60%180% 甲種與乙種都是「60、240」,不能把乙種容積率誤記為120%。丙種則是「40、120」,建蔽率與容積率都比甲、乙低。丁種是「70、300」,最常見的干擾方式,是保留正確的300%容積率,卻把建蔽率改成60%。 特定目的事業用地應特別獨立記憶:建蔽率60%、容積率180%。它既不是甲、乙種的240%,也不是丙種等用地的120%。遇到只問容積率或只問建蔽率的題型,也要先辨認用地類別再選數字。 表列以外的其他使用地(例如鹽業、礦業、水利用地及古蹟保存用地),條文不直接寫出數字,而是規定由該使用地的中央主管機關會同建築管理、地政機關訂定,詳見下方第四、五點。 三、甲種建築用地的面積與樓層計算 以基地面積100坪的甲種建築用地為例,採題目通常使用的簡化假設:各層面積相同、均計入容積,且沒有其他建築限制。 先算最大建築面積:100坪×60%=60坪。 再算容積總量:100坪×240%=240坪。 最後算每層用滿最大面積時的樓層數:240坪÷60坪=4層。 因此,依每層均採最大面積配置的計算模型,可得每層最大60坪、共4層。也可以直接用240%÷60%=4,快速求出相同面積配置下的樓層數。 但要注意,建蔽率與容積率本身不是直接規定樓層上限。上述4層,是「每層均為60坪」的計算結果;若各層面積縮小,樓層配置可能不同,仍須另外符合高度等相關限制。作答時應依題目要求的「每層最大面積」與簡化條件判斷。 四、鹽業、礦業、水利用地的訂定權責 鹽業、礦業及水利用地的建蔽率與容積率,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係由其中央主管機關經濟部會同建築管理、地政機關訂定。 這一類重點是辨認主辦訂定機關:鹽、礦、水利都屬經濟事業範疇,故為經濟部。不能因為涉及土地,就直接選內政部;也不能因為涉及水利,就推論為農業主管機關;更與交通部無關。題目中的「會同建築管理、地政機關」是共同參與訂定的權責安排,並不會把主辦機關改成內政部。 五、古蹟保存用地的訂定權責與機關改制 古蹟保存用地的建蔽率及容積率,由其中央主管機關,也就是文化主管機關會同建築管理、地政機關訂定。此處同樣要分清「文化主管機關主辦」與「其他機關會同」兩個層次。 舊制的中央文化主管機關為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簡稱文建會;文化部於民國101年5月20日成立後,相關文化業務由文化部承接。因此,題目選項若出現「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即為正確答案,應理解為當時的機關名稱;依現行機關體制理解,則應記文化部。 古蹟保存事項不能因為帶有歷史、教育意義,就選教育部;也不能因為用地管制涉及建築與地政,就把內政部當作本項訂定權責的主辦機關;經濟部則是鹽業、礦業、水利用地的主辦機關,不要張冠李戴。 使用地主辦訂定機關(中央主管機關)會同機關 鹽業、礦業、水利用地經濟部建築管理、地政機關 古蹟保存用地文化主管機關(舊: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今:文化部)建築管理、地政機關 常考陷阱 「甲種建築用地建蔽率40%」或「容積率120%」:錯。甲種是建蔽率60%、容積率240%,40%/120%是丙種的數字。 「乙種建築用地容積率120%」:錯。乙種與甲種相同,都是建蔽率60%、容積率240%。 「丙種建築用地建蔽率60%」或「容積率240%」:錯。丙種是建蔽率40%、容積率120%,應成組記憶。 「丁種建築用地建蔽率60%、容積率300%」:錯在建蔽率。丁種正確組合是70%、300%,不能因後半數字正確就認定整個敘述正確。 「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容積率120%」:錯。上限為180%,不要與窯業、交通、遊憩或殯葬用地的120%混淆。 「100坪基地可蓋每層100坪」:忽略建蔽率。甲種建築用地依60%計算,最大建築面積為60坪。 「每層60坪,可以蓋5層」:依各層均計入容積的假設,合計300坪,已超過100坪基地的240坪容積總量。 「容積率240%,法律直接規定最多4層」:說法不精確。4層須建立在每層均按60%建蔽率配置的前提上。 「鹽業、礦業、水利用地由內政部、農業主管機關或交通部訂定」:主辦機關錯誤,應為經濟部會同建築管理、地政機關訂定。 「古蹟保存用地由教育部、內政部或經濟部訂定」:錯。應辨認文化主管機關;選項為舊名時選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現行體制記文化部。 記憶口訣 「甲乙六二四,丙四一二,丁七三百,特六一八。」甲、乙:60%/240%;丙:40%/120%;丁:70%/300%;特定目的事業:60%/180%。 「占地乘建蔽,總量乘容積;總量除單層,算出配置層。」先分清面積種類,再做乘除,避免把容積率當成單層可蓋比例。 「鹽礦水找經濟,古蹟保存找文化。」兩者都要會同建築管理、地政機關;文化機關名稱則留意「舊文建會、今文化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