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預告登記之效力與排除例外

科目:專技◆土地法與土地相關稅法概要|題數:6
預告登記之效力與排除例外
MoAI - 您的AI助手

MoAI - 您的AI助手

建立於 2026年10月28日

學習重點 掌握預告登記的目的:保全將來實現土地權利變動的請求權,並非立即取得所有權或其他物權;其性質為保全登記、暫時登記,屬限制登記的一種,免納登記費。 判斷排除效力,須同時具備「預告登記未塗銷」「登記名義人所為處分」「妨礙所登記請求權」三要件,且無效僅具相對性,不是絕對無效。 熟記土地法第79條之1明定的三項例外:因徵收、法院判決、強制執行所為的新登記,預告登記無排除效力;繼承、重劃、都市更新、買賣、贈與、交換、信託都不在其中。 區分預告登記與禁止處分登記的目的、發動方式、限制範圍及效力,兼顧選擇題判斷與申論題比較。 核心觀念 一、預告登記的意義與保全性質 依土地法第79條之1,為保全下列請求權,得由請求權人檢附登記名義人的同意書,向登記機關申請預告登記: 關於土地權利移轉或使其消滅的請求權。 土地權利內容或次序變更的請求權。 附條件或期限的請求權。 預告登記是以保全請求權為目的的登記,學理上稱為保全登記、暫時登記。它本身不直接發生物權變動,而是先在登記簿上公示「此權利將來可能變動」,屬於限制登記的一種,依土地法規定免納登記費。 例如甲與乙訂立 A 屋買賣契約,尚未完成移轉登記,乙取得的是請求甲移轉所有權的債權。乙即使完成預告登記,也不因此立即取得 A 屋所有權;預告登記的作用是確保乙日後能實現該請求權。此制度同樣適用於建築改良物,不能因標的是房屋就否認其適用。 二、預告登記對處分的排除效力 土地法第79條之1規定:預告登記未塗銷前,登記名義人就其土地所為的處分,對於所登記的請求權有妨礙者,無效。判斷時依下列順序檢查: 時間:預告登記仍存在,尚未塗銷。 行為:是登記名義人就該土地權利所為的處分(如買賣、贈與、交換、信託、設定負擔)。 影響:該處分妨礙預告登記所保全的請求權。 這項無效具有相對性:只是對預告登記請求權人不生效力,是為保護該請求權而設,不能說成登記名義人喪失一切處分權,或其後的處分「絕對無效」。 也不能建立「有預告登記,所有後續登記都須經請求權人同意」的通則。例如預告登記保全的是所有權移轉請求權,嗣後就 A 屋申辦抵押權次序變更登記,並不當然妨礙該移轉請求權,不能一概要求檢附預告登記請求權人的同意書,仍應回到「是否妨礙所保全請求權」判斷。 三、無排除效力的三項法定例外 土地法第79條之1明定:預告登記,對於因徵收、法院判決或強制執行而為的新登記,無排除之效力。這三類新登記都是基於公權力或司法程序而生,並非登記名義人任意處分,故即使預告登記尚未塗銷,也無法阻擋。 新登記的原因預告登記有無排除效力 徵收無(明文例外) 法院判決無(明文例外) 強制執行(如法院拍賣)無(明文例外) 買賣、贈與、交換、信託等任意處分有:不屬例外,妨礙所保全請求權時無效 繼承、市地重劃、都市更新不屬本條明列例外,不能當作「無排除效力」的答案 繼承要特別注意:繼承並非本條列舉事由,不能自行添加為第四項例外。繼承人是概括承受被繼承人的權利義務,預告登記所保全的請求權仍可向繼承人主張。重劃、都市更新雖與公共利益相關,也不能自行比附為徵收。 另外,「無排除效力」只是說預告登記不能阻止該新登記,不等於原請求權當然消滅;請求權人與原登記名義人間的法律關係,仍依其債之關係處理。 四、與禁止處分登記的比較 禁止處分登記,是法院或行政機關依法囑託登記機關,將限制登記名義人處分其土地權利的事項登載於登記簿,例如查封、假扣押、假處分、破產登記,以及行政機關依法所為的禁止處分。其目的在於確保債權執行、保全程序或公法上目的的實現。 比較項目預告登記禁止處分登記 主要目的保全私人間特定土地權利變動請求權確保司法執行、保全程序或公法目的 發動方式請求權人申請(任意性)法院或行政機關囑託(強制性) 是否須名義人同意須檢附登記名義人同意書不以其同意為必要 限制範圍僅限妨礙所登記請求權的處分依囑託內容,原則上限制該權利的處分 效力相對無效;對徵收、法院判決、強制執行所為新登記無排除效力未塗銷前,原則上停止與該權利有關的新登記,法令另有規定者除外 塗銷原則上須原預告登記請求權人同意,或依法院判決由原囑託機關囑託塗銷 申論作答架構:先分別下定義(含法源與性質),再依目的、發動方式、是否須同意、限制範圍、效力、塗銷方式逐項比較,最後總結:兩者同屬限制登記、均有保全作用,但預告登記保護私權請求權、效力相對;禁止處分登記源於公權力、限制較廣,不能認為效力相同。 常考陷阱 「預告登記須繳納登記費」:錯。其為保全登記、暫時登記,免納登記費。 「完成預告登記即取得所有權」:錯。只是保全請求權,所有權仍須另辦移轉登記。 「預告登記後,名義人將房屋移轉他人,該處分絕對無效」:錯。是對請求權人相對無效,且以妨礙請求權為要件。 「嗣後辦理任何登記(如抵押權次序變更)都須檢附請求權人同意書」:錯。仍須視是否妨礙所保全請求權。 「對繼承、強制執行、徵收、法院判決的新登記無排除效力」:錯在多了「繼承」。明文例外只有徵收、法院判決、強制執行三項。 題目問「無排除效力」者:在選項中找徵收、法院判決或強制執行;重劃、市地重劃、都市更新、繼承、贈與、信託都是干擾選項。 題目問「具排除效力」者:找任意處分,如交換、贈與、買賣;徵收、法院判決、強制執行都是錯誤選項。 「預告登記可以阻止法院拍賣移轉」:錯。強制執行所為新登記不受排除。 「預告登記與禁止處分登記都須所有權人同意」:錯。前者須附登記名義人同意書;後者依機關囑託辦理。 記憶口訣 「預告保請求,妨礙才無效;徵、判、執,三項擋不了。」 「徵」是徵收,「判」是法院判決,「執」是強制執行,都是公權力介入;凡是名義人自己做的買賣、贈與、交換、信託,都會被擋。繼承、重劃、都更不在三項之內,看到別多加。

前往主題筆記

題目列表預覽

  1. 16 甲有 A 屋,與乙簽訂買賣契約但尚未為移轉登記,乙對甲的 A 屋移轉請求權申請預告登記。下列 敘述何者最正確? (A)該預...
  2. 8 預告登記,對於因下列何種法律行為或事實而為之新登記,無排除之效力? (A)重劃 (B)繼承 (C)徵收 (D)都市更新
  3. 7 預告登記,對於因下列何種事由而為之新登記,具有排除之效力? (A)土地交換 (B)徵收 (C)強制執行 (D)法院判決
  4. 31 依土地法規定,預告登記,對於下列何種情形所為新登記,無排除效力? (A)因贈與而為新登記(B)因信託而為新登記 (C)因徵收而...
  5. 預告登記對下列何種新登記,依法具排除之效力? (A) 因徵收而為之新登記 (B) 因贈與而為之新登記 (C) 因法院判決而為之新登記...
  6. 預告登記未塗銷前,登記名義人就其土地所為之處分,對於所登記之請求權有妨礙者無效。但預告登記對於下列何種情形而為新登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