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崩散度試驗與藥典試驗適用範圍

科目:專技 - 藥劑學(包括生物藥劑學)|題數:16
崩散度試驗與藥典試驗適用範圍
MoAI - 您的AI助手

MoAI - 您的AI助手

建立於 2026年10月25日

學習重點 掌握崩散度試驗的操作數字:37±2℃、10 號篩、每分鐘 29~32 週期、升降距離 5.3~5.7 公分。 熟記判定流程:先取 6 粒;若有 1~2 粒未完全崩散,另取 12 粒;合計 18 粒中至少 16 粒完全崩散。 區分特殊劑型:口腔錠以水試驗,應於4 小時內完全崩散;腸衣錠須區分胃液與腸液階段。 分清適用範圍:咀嚼錠、延釋錠、持釋錠不須進行崩散試驗;腸衣錠、舌下錠、口腔錠仍須進行。 理解方法限制:NSAIDs 的解熱作用會干擾家兔熱原試驗;芒硝會溶於水,不適合水飛法。 核心觀念 一、崩散與溶解的差別 崩散度試驗是確認製劑在規定的浸液、溫度與時間內,是否崩解至符合規定的狀態。裝置底部使用10 號篩網,崩解後的小粒子可通過篩網。 完全崩散不代表整個劑型或有效成分完全溶解。除不溶性錠衣或膠囊殼碎片外,若仍有殘留物,應為沒有明顯硬核的軟質團塊。判斷重點是製劑是否崩解,而非藥物是否全部進入溶液。 崩散試驗與溶離試驗的測量目的不同:前者觀察製劑崩解,後者評估藥物溶出的情形,兩者不能直接畫上等號。 二、崩散度試驗裝置與操作 項目應掌握的內容 網架具有 6 支玻璃管,通常每管置入 1 粒檢品。 底部篩網10 號篩,不是 20 號篩。 浸液溫度37±2℃。 升降頻率每分鐘29~32 週期。 升降距離5.3~5.7 公分。 一般浸液除另有規定外,使用水。 液面與網架位置須配合升降位置判斷;最高位置時篩網仍在液面下,最低位置時篩網與容器底部須保有距離,網架頂端不得沒入浸液。 升降頻率的標準數字以29~32 週期/分鐘記憶。較早試題若僅提供「28~32」且其他選項明顯不符,則以該範圍作為對應答案;不要因此將兩種數字都當成同一版藥典的精確規定。 篩網與網架頂端是不同位置。「網架頂端全程必須浸在液內」不正確;「篩網應浸在液面下 2.5 公分」也不能當成不分升降位置的固定操作規則。 三、取樣數量與合格判定 一般錠劑及一般錠衣、膜衣錠的相關判定,應熟記下列流程: 先取6 粒,各置於一支玻璃管內,依規定條件進行試驗。 若 6 粒均在規定時間內完全崩散,判定符合規定。 若有1~2 粒未完全崩散,應另取 12 粒進行試驗。 合併前後結果,共18 粒中至少 16 粒完全崩散,才符合規定。 若最初 6 粒已有3 粒以上未完全崩散,即不符合上述判定標準。 追加試驗不是忽略第一次結果、重新計算合格率。例如第一次有 1 粒未完全崩散,追加的 12 粒中至少須有 11 粒完全崩散;第一次有 2 粒未完全崩散,追加的 12 粒就必須全部完全崩散。 四、不同劑型的試驗條件 劑型浸液、時間與判定重點 一般錠、一般錠衣錠、膜衣錠除另有規定外,以水為浸液,維持 37±2℃,於正文規定時間內完全崩散。 口腔錠(buccal tablets)以水試驗,應於4 小時內完全崩散。 舌下錠(sublingual tablets)以水試驗,於正文規定時間內完全崩散;不可直接套用口腔錠的 4 小時。 腸衣錠先於室溫以水浸漬5 分鐘,再以人工胃液試驗1 小時,不得破裂或崩散;之後改用人工腸液,於正文規定時間內完全崩散。 腸衣錠的重點是胃中保持完整,進入腸液後崩散。因此,不能要求它在人工胃液階段就完全崩散,也不能因其具有腸溶膜衣,就認為免做崩散試驗。 丸劑應依適用規定判斷,不能套用「人工胃液試驗 60 分鐘,未完全崩散就再延長 60 分鐘」的說法,也不能自行延長時間來取得合格結果。 五、崩散試驗的適用範圍 本單元須掌握的免試劑型為咀嚼錠、延釋錠與持釋錠。咀嚼錠預定先經咀嚼;延釋、持釋製劑則以控制藥物釋放為設計目的,品質評估須著重適用的溶離或釋出要求。 易混淆概念釋放特性崩散試驗判斷 延遲釋放腸溶膜衣錠延後至適當環境才釋放,例如避免在胃內釋放。須做,依胃液、腸液階段判定。 延釋、持釋製劑(extended-release)延長釋放過程,或於規定時間間隔分次釋出藥品。本單元判為不須做。 口腔錠、舌下錠於口腔或舌下使用。須做,依各自條件判定。 不能僅憑名稱中有「延」字就判定免試,也不能把所有口內使用的錠劑一概視為免試。 六、家兔熱原試驗的限制 家兔熱原試驗以注射檢品後的體溫上升反應作為判讀依據。藥品本身若會干擾體溫反應,就可能影響結果。 NSAIDs 具有解熱作用,可能抑制熱原引起的體溫上升,使結果偏向偽陰性,因此不適合採用家兔熱原試驗。判斷關鍵是解熱作用,不宜反向推論所有荷爾蒙、抗組織胺或降血壓藥都必然適用。 七、水飛法的適用範圍 水飛法是將材料加水研磨,利用粒子在水中的懸浮與沉降差異,分取細粉,適用於不溶或難溶於水、且適合水中處理的材料。 芒硝會溶於水,加水後無法維持供研磨、分取的固體粉末,因此不適合水飛法。判斷原因是水溶性,與價格昂貴、毒性高或污染性高無關。 常考陷阱 「37±0.5℃、20 號篩」:兩項都不符本單元崩散試驗條件,應記為 37±2℃、10 號篩。 「網架頂端必須一直浸在液內」:混淆網架頂端與底部篩網;兩者須分開判斷。 「完全崩散就是有效成分完全溶解」:把崩散與溶解混為一談。 「另取 6 粒」「先取 10 粒,再取 20 粒」:均不符取樣流程;正確為先 6 粒,必要時追加 12 粒。 「追加後只看新取檢品」:錯誤;須合計 18 粒,至少 16 粒完全崩散。 「口腔錠不須試驗」或「舌下錠一律 4 小時」:均錯;4 小時是口腔錠的記憶重點。 「腸衣錠屬延遲釋放,所以免試」:錯誤;延遲釋放與延長釋放須區分。 「丸劑未崩散可自行再延長 60 分鐘」:不可作為通用規定。 「NSAIDs 可用家兔體溫反應可靠判讀熱原」:忽略解熱作用的干擾。 「芒硝因毒性高而不能水飛」:真正關鍵是會溶於水。 記憶口訣 「三七加減二、十號篩;二九到三二、升降五點五。」溫度 37±2℃,10 號篩,每分鐘 29~32 週期,升降距離 5.3~5.7 公分。 「先六、補十二,十八至少十六。」最初有 1~2 粒未完全崩散才追加;最初已有 3 粒未完全崩散即不符合規定。 「口腔四小時;嚼、延、持免試;腸衣分胃腸。」 「退燒干擾兔,芒硝溶於水。」

前往主題筆記

題目列表預覽

  1. 28.依中華藥典,有關膜衣錠崩散度試驗之規定,下列何者正確? (A)先取10顆錠劑進行試驗,若未在規定時間內崩散則另取20顆進行試...
  2. 複選題32.有關「崩散度試驗」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維持37±0.5℃恆溫,篩網為20號篩 (B)網架升降頻率每分鐘29~32週期 (C)...
  3. 32.有關崩散度試驗之敘述,下列何者最不適當? (A)腸衣錠:於室溫以水漬浸5分鐘,以人工胃液進行試驗1小時,不得有破裂;再以...
  4. 29.崩散度試驗是指錠劑必須在一定時間內崩解,且所產生的粒子要能通過幾號篩網? (A)10 (B)20 (C)30 (D)40
  5. 28.依中華藥典規定,口腔錠(buccal tablets)作崩散度試驗時,應在多少小時內崩散? (A)1 (B)2 (C)4 (D)8
  6. 32 依中華藥典,崩散試驗篩網每分鐘上下幾次? (A) 18~20 (B) 24~26 (C) 28~32 (D) 36~40
  7. 30 依中華藥典,崩散試驗裝置底層的篩網是幾號? (A) 10 號篩 (B) 16 號篩 (C) 20 號篩 (D) 24 號篩
  8. 27 依中華藥典規定,錠劑之崩散度試驗一般在那一溫度下進行? (A)無溫度規定 (B) 20±2℃ (C) 25±2℃ (D) 3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