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重點 掌握浸膏劑三種外形,並區分軟塊狀與粉狀浸膏所用的含量調整劑。 記熟流浸膏劑:除另有規定外,每 1 mL 相當於標準生藥 1 g;本單元所考藥典規定的法定流浸膏均以滲漉法製備。 製備浸膏時,以石油本精(石油醚)脫脂,主要目的是增加安定性。 比較阿片酊與阿片樟腦酊的嗎啡濃度、用途,以及甘草浸膏與甘草流浸膏的共同用途和乙醇含量差異。 區分生藥當量、有效成分含量與乙醇濃度,不可只憑製劑名稱判斷所有成分的高低。 核心觀念 一、製劑類型與濃度的判讀 製劑性狀與製法濃度判讀重點 浸膏劑生藥抽提後濃縮,依需要調整含量;可呈半流體狀、軟塊狀或粉狀通常較濃縮,實際含量依各品項規定 流浸膏劑以適當浸溶劑抽提所得的含乙醇液體製劑;法定品以滲漉法製備除另有規定外,每 1 mL 相當於標準生藥 1 g 酊劑含乙醇的液體製劑,可依品項採浸漬、滲漉或溶解等方式製備依個別品項規定,不可一律套用相同生藥比例 擦劑供皮膚塗擦的外用製劑名稱表示使用方式,不能據此推定生藥濃度 同一生藥的相應製劑,通常可用「浸膏較濃、流浸膏次之、酊劑較稀」建立概念,但不能當作所有製劑與所有有效成分的絕對排序,也不宜自行套用固定濃縮倍數。 美鼠李的主要瀉下成分屬蒽類配糖體,不能用「總生物鹼」作為上述製劑的比較基準。遇到以美鼠李「總生物鹼含量」要求排序的敘述,不應硬套濃度口訣。 二、流浸膏劑的規格與製備 生藥當量:每 1 mL 所含有效成分,相當於標準生藥 1 g。因此 100 mL 相當於標準生藥 100 g,並非 10 g,也不是一律以新鮮生藥重量計算。 製法:法定流浸膏均以滲漉法製備,浸溶劑依各品項規定選用,不能改稱「多以浸漬法製備」。 濃縮:須低溫蒸發,濃縮溫度保持在60℃以下,不是 70℃以下。 滲漉速率:本單元所稱「中速率」為每分鐘收集滲出液1~3 mL。 分份滲漉:在所考的分份滲漉程序中,須測定含量者,滲漉第三份生藥時僅收集滲出液420 mL;此數字不可任意套用到其他製程。 貯存後沉澱:可過濾或傾出澄明部分,再調整濃度至規定標準,不能只去除沉澱而忽略含量調整。 使用沸水抽提的製程,後續加入乙醇有保存上的作用,不應一概解釋為「加入乙醇作為助溶劑」。 顛茄葉流浸膏通常以滲漉法製備;依一般生藥當量規格,100 mL 相當於 100 g 顛茄葉。顛茄具抗膽鹼作用,可解痙、抑制分泌,不是瀉下藥;生藥當量也不能拿來推算乙醇百分比。 三、浸膏劑的外形與含量調整 浸膏劑以滲漉法抽提生藥後,將抽提液濃縮,必要時調整有效成分含量。依外形分為半流體狀、軟塊狀及粉狀,不能只列軟塊狀與粉狀兩種。 類型含量調整重點 軟塊狀浸膏可用液狀葡萄糖調整;不可把粉狀浸膏所用的乾燥澱粉、蔗糖直接當作其通常調整方式 粉狀浸膏可依品項使用澱粉、乳糖、蔗糖、甘草粉等適當乾燥稀釋劑;稀釋劑必要時可用葉綠素或焦糖染色 藥性強烈的粉狀浸膏,可加入澱粉等不具作用的稀釋劑調整效價。甘油、液體葡萄糖、麥芽浸膏及油類,不是此類粉狀稀釋劑的適當答案。甘草粉雖可用於特定品項,不能因此把所有可用稀釋劑都概括為完全沒有藥理作用。 粉狀顛茄浸膏不可用氧化鎂或碳酸鎂作為稀釋劑。此限制應連同「顛茄粉狀浸膏」記憶,不宜擴大成所有粉狀浸膏一律禁用含鎂物質。 四、顛茄浸膏的製程比較 項目軟塊狀顛茄浸膏粉狀顛茄浸膏 浸溶劑乙醇與水的混合液乙醇 浸漬後滲漉速率中速度慢速度 滲漉液濃縮60℃以下減壓蒸發至軟塊狀60℃以下減壓蒸發至軟塊狀,再進行後續製備 調整含量可用液狀葡萄糖使用適當乾燥稀釋劑,不用氧化鎂或碳酸鎂 五、脫脂的溶媒與目的 製備浸膏時,可依規定以石油本精,即石油醚去除脂肪油;題目也可能寫作「石油本清」。脂肪油可能酸敗而影響品質,因此脫脂的主要目的為增加製劑安定性,不是增加濃度、黏稠度或色澤。 本單元藥典脫脂溶媒應選石油本精;不能因正己烷也是非極性溶劑,就推定它符合題述的藥典規定。石灰水、乙醇或氯仿也不是此處指定答案。 六、阿片酊與阿片樟腦酊 比較項目阿片酊阿片樟腦酊 嗎啡濃度較高每 100 mL 含無水嗎啡45~55 mg 別名依品名辨識複方樟腦酊 用途與途徑可口服用於止瀉口服止瀉,並非局部外用酊劑 阿片樟腦酊的止瀉作用與抑制腸道蠕動有關,不是促進蠕動。製備時加入甘油可防止鞣酸析出。兩者製備原料不可一律描述為「直接使用切細阿片」;保存條件也應依各品項規定,不能直接認定兩者均須冷暗處保存。 七、甘草浸膏與甘草流浸膏 兩者均可作為矯味劑,且甘草流浸膏的乙醇含量較高。甘草浸膏的甘草苷含量不能誤判為較低。 兩者製備條件不同,不可認定都以甘草中粉為原料、都用沸水抽提,或都加入氨水中和酸性。也不可將「甘草浸膏以氯仿水為浸溶劑」或「甘草流浸膏以氨水為浸溶劑」當作正確製法。 常考陷阱 把流浸膏的 1:1 規格解讀成有效成分占 100%:錯。這是生藥當量,並非純成分濃度。 把浸膏三種外形套到流浸膏:錯。流浸膏為液體製劑。 粉狀顛茄浸膏加入乾燥氧化鎂:仍錯;「乾燥」不會使不適當的稀釋劑變成適當。 以非極性溶劑性質取代藥典指定溶媒:錯。脫脂題應辨認石油本精。 以樟腦判斷阿片樟腦酊必為外用:錯。此製劑為口服止瀉用途。 看到「兩者均、全部相同」就直接接受:應逐項核對原料、浸溶劑、用途與保存條件,不能由共同名稱推定相同。 記憶口訣 「流浸一毫一克,滲漉六十以下」:記生藥當量、製法與濃縮溫度。 「軟用液糖,粉用乾粉;顛茄粉膏,兩鎂不選」:區分含量調整劑。 「石油去脂求安定,阿片酊濃、樟腦酊淡」:記脫脂目的與嗎啡濃度比較。 「甘草兩者皆矯味,流浸乙醇比較高」:掌握甘草製劑比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