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權: 擁有最完整的支配權。可以使用、收益、處分。 •其他物權: 基於特定目的所設定的權利。分為用益物權與擔保物權。 *用益物權:以利用價值為目的。 (典權、不動產役權、農育權、地上權) *擔保物權:以交換價值為目的,用來確保債權。 (留置權、質權、抵押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