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重點 兩院制的意涵:國會由兩個分別組成、代表基礎不同的議院共同行使立法權;兩院權力可以對等,也可以不對等。 採行因素:人口規模與社會分歧、聯邦制、歷史傳統(如君主立憲、貴族制度)是主要因素。經濟發展程度、採內閣制或總統制、民主化早晚都不是主要判準,追求立法效率也不是採行兩院制的理由。 優缺點:兩院制的優點是廣泛代表多元利益、審慎立法、相互制衡、強化行政監督、立法較專業;缺點是易生僵局、效率緩慢、政治責任不明、成本較高。 代表基礎:下議院(眾議院)通常以人口為代表基礎;聯邦國家的第二院(上議院、參議院)通常代表區域,也就是州、省等國家構成單位。 上院產生方式:各國有直選、間接選舉、任命等不同方式。美國參議院直選,法國參議院間接選舉,英國上議院以任命為主、並非由人民選舉產生,日本參議院直選。 核心觀念 一、兩院制的意義與基本架構 兩院制(bicameral system)是指立法機關由兩個議院組成。兩院的選舉方式、任期或代表基礎各不相同,並共同參與立法。若國會只有單一議院,則稱為一院制,例如我國現行立法院、瑞典國會。 典型安排如下:下議院或眾議院以人口為代表基礎,反映全國民意;上議院或參議院則可能代表地方或國家構成單位,也可能代表歷史上的貴族傳統或特定經驗與專業。由於兩院代表的對象不同,可以互相制衡,任何一院都不能單獨壟斷立法權。 比較項目兩院制一院制 立法結構兩個議院共同立法單一議院立法 主要優點代表多元、審慎立法、相互制衡、強化監督、立法專業化組織單純、立法迅速、責任集中、不易形成兩院僵局 主要缺點可能僵局、效率緩慢、政治責任不明、成本較高缺少另一院的制衡與覆議,較可能倉促立法 常見採行條件人口多、幅員廣、社會分歧明顯、聯邦制、具王室貴族傳統人口較少、社會較同質、單一國,許多新興民主國家也採一院制 上表呈現的是常見趨勢,並非絕對規則,但考題通常依此判斷。 二、採行兩院制的理由 人口規模與社會分歧:人口多、幅員廣,或地域、族群、階級差異明顯的國家,較需要第二院來反映多元利益。 聯邦制的配套:聯邦國家的中央立法須同時兼顧全國利益與各州、各省利益,因此第二院成為區域代表的機制,用以維繫聯邦體系。 歷史傳統:君主立憲、王室與貴族的歷史會促成兩院制延續,英國上議院就是典型的歷史制度遺緒。 防止專擅與濫權:兩個代表基礎不同的議院共同立法,可避免單一議院獨占決策權。 以下各項不是決定一院制或兩院制的主要因素:民主化時間較晚、經濟發展程度、採行內閣制或總統制、追求立法效率。新興民主國家也並未普遍採行兩院制。 三、兩院制的優點(贊成理由) 較能反映不同利益:不同地域或社會群體都能進入立法過程。 審慎完善立法:法案須經兩院審議,可以彌補疏漏,避免草率或倉促立法。 相互制衡:兩院可透過審議、修正或延擱法案互相牽制,防止立法權集中。 強化對行政的監督:行政部門須同時面對兩院的審查與質詢。 立法專業化:第二院議員常具資深經驗或專業背景,能提升立法品質。 四、兩院制的缺點(反對理由) 可能形成僵局:兩院立場相左時,法案可能卡住而無法通過。 效率緩慢:同一法案須經兩院審議,程序冗長,有時還須在兩院之間反覆往返。 政治責任不明:法案由兩院共同決定,選民不易判斷應由哪一院負責。 成本較高:須維持兩套議事與選舉機制。 第二院民主正當性的疑慮:非民選的上院(如英國上議院)會受到「不民主」的批評。 五、代表基礎與兩院權力關係 美國是最典型的例子。眾議院依各州人口分配席次,代表人民;參議院則每州兩席,不論人口多寡一律平等,代表各州,以保障小州並維繫聯邦。 國家兩院關係說明 美國對等一般法案須兩院都通過。兩院也各有專屬權限:收入法案須由眾議院提出,參議院則擁有條約與人事同意權。 英國不對等下議院居主導地位,上議院對法案原則上只能延擱,對財政法案的影響尤其有限。 法國不對等兩院意見不一致時,政府得請國民議會作最後決定。 日本不對等兩院雖都是民選,但有「眾議院優越」原則,眾議院在預算、條約、首相指名等事項上優先。 六、主要國家上院議員產生方式 國家上院產生方式代表意涵 美國參議院人民直選,每州兩席代表各州,維繫聯邦 法國參議院間接選舉,由以地方民選代表為主的選舉人團選出代表地方領土單位 英國上議院(貴族院)非民選,以任命的終身貴族為主,另有宗教貴族,並帶有世襲貴族的歷史淵源延續歷史傳統,提供經驗與專業審查 日本參議院人民直選,選舉區與比例代表並行補充眾議院,提供較長期、穩定的審議 法國參議院雖然不是直選,但仍經由選舉產生。「並非由人民選舉產生」的上院,代表案例是英國。 七、申論題作答架構 定義:說明兩院制是國會由兩個代表基礎不同的議院組成並共同立法。 採行理由:從社會分歧、聯邦制、歷史傳統、防止專擅四方面說明。 優點(贊成)與缺點(反對):依第三、四點分項論述,最後提出個人評析。例如可主張透過協調機制或「下院優越」的設計,減輕僵局問題。 舉例說明各院的政治意義: 美國:眾議院代表人民與人口,參議院代表各州平等,兩院對等,體現聯邦制與權力制衡。 英國:下議院由民選產生、代表民意並掌握主要權力;上議院源於貴族傳統,屬於非民選、以審議與延擱為主的不對等兩院制。 常考陷阱 「立法草率」不是兩院制的缺點,兩院制的優點正是審慎立法。兩院制真正的缺點是僵局、緩慢、責任不明。 「加速立法效率」「避免政治僵局」「不易形成僵局」都不是兩院制的優點,反而是兩院制的缺點所在。 「民意統一」「組織單純、立法迅速」是一院制的特徵。兩院制的優點是「較能反映國內不同利益」。 「追求國會立法效率」不是採行兩院制的原因。防止專擅、歷史遺緒、因應多元社會才是原因。 民主化時間較晚、經濟發展程度、採內閣制或總統制,都不是採行因素。看到這些選項就應選為「不是」的答案。 「新興民主國家普遍採行兩院制」是錯誤敘述。人口多、社會分歧大、有王室貴族傳統、採聯邦制的國家才通常採行兩院制。 聯邦國家的第二院反映的是「區域」差異,不是階級、宗教或職業。 下議院的代表基礎是「人口」,「國家構成單位(州或省)」則是上院的代表基礎,兩者不要對調。 對等兩院制的代表是美國。英國、法國、日本都是下院較優越的不對等型;日本兩院雖然都是民選,仍然不對等。 上院議員非民選的是英國。美國、日本為直選,法國為間接選舉,三者都屬於「選舉產生」。 記憶口訣 採行因素:「人多分歧、聯邦、貴族傳統」;「晚民主、經濟、內閣總統、求效率」都不算。 優缺點:兩院「廣代表、慎立法、能制衡、強監督、更專業」,也「易僵局、效率慢、責任散」。 代表基礎:「眾院看人口,上院看區域」。 上院產生:「美直、日直、法間、英任」;對等只有「美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