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重點 先辨法系:大陸法系以羅馬法為基礎、以成文法典為主要表現形式;英美法系(普通法系、海洋法系)以判例法為主要表現形式,採判例拘束原則。 再辨訴訟構造:大陸法系採法官糾問制,由法官主導調查證據與事實;英美法系採辯論式訴訟與當事人進行主義。 掌握陪審分工:英美法系法庭常採分工審判,法官裁定法律問題,陪審團查察事實;量刑則由職業法官單獨決定。 區分陪審制與參審制:我國《國民法官法》採參審制,由職業法官3名與國民法官6名共同組成國民法官法庭,不是陪審制。 記住國家歸屬:我國、德國、法國、日本屬大陸法系;美國、英國屬英美法系(普通法系、習慣法系)。 核心觀念 一、兩大法系的名稱與起源 大陸法系起源於歐洲大陸,以羅馬法為基礎發展而成,又稱羅馬法系、民法法系、成文法系。其最主要的表現形式是系統化的法典,例如民法典、刑法典。凡題目描述「以羅馬法為基礎」「以法典為主要表現形式」,答案就是大陸法系。 英美法系源自英格蘭,又稱普通法系、海洋法系、判例法系,考題也常稱為習慣法法系。所謂「普通法」,是指法院長期裁判累積而成、以判例為審判原則的法律體系,不是指一般法律、制定法或特別法。英美法系國家也有成文法,但判例在法律適用上居於核心地位。 二、兩大法系比較 比較項目 大陸法系 英美法系 別稱 羅馬法系、民法法系、成文法系 普通法系、海洋法系、判例法系、習慣法系 歷史基礎 羅馬法 英格蘭普通法 主要法源/表現形式 成文法典 判例法(成文法與判例並存) 判例效力 判決原則上不具正式的先例拘束力 採判決先例拘束原則 法律分類基礎 以公法與私法的區分為基礎 不以公私法二分為核心 法院體系 普通法院之外另設行政法院等專門法院 由普通法院統一執掌司法權,管轄民事、刑事、行政訴訟 法官來源 多經考試與專業培訓產生的職業法官 多從執業多年的律師中選任 訴訟構造 法官糾問制(職權進行) 辯論式訴訟、當事人進行主義 民眾參與審判 多採參審制 多採陪審制 代表國家 德國、法國、日本、我國 英國、美國 三、法官糾問制與辯論式訴訟 法官糾問制:法官依職權主導程序,主動調查證據、查明事實,是大陸法系司法審判的典型特徵。 辯論式訴訟/當事人進行主義:由雙方當事人(原告或檢察官、被告)負責提出證據、進行攻擊防禦,法官居於中立地位主持程序並裁定法律問題,是英美法系的典型特徵。 判斷關鍵在於由誰主導查明事實與提出證據:法官主導是大陸法系,當事人主導是英美法系。「判決先例拘束原則」同樣屬於英美法系,不能用來描述大陸法系的審判。 四、陪審制與參審制 比較項目 陪審制 參審制 代表 英美法系國家(如美國) 大陸法系國家(如德國)、我國國民法官制度 審判分工 陪審團獨立認定事實、作成有罪或無罪裁決;法官裁定法律問題 職業法官與國民共同組成法庭,一起審理 量刑 由職業法官單獨決定 職業法官與國民共同決定 英美法系常見的「分工審判」:法官管法律,陪審團管事實。陪審團判定有罪後,刑度則交由職業法官決定。 五、我國《國民法官法》的國民參與審判 制度性質:屬於參審制,不是陪審制。國民法官與職業法官共同參與事實認定、法律適用及量刑。 法庭組成:由職業法官3名與國民法官6名共同組成國民法官法庭。 選任:國民法官由符合資格的國民中隨機抽選產生;被抽選者負有到庭的法定義務,原則上不能拒絕,僅於具備法定事由時得聲請免除。 適用範圍:並非所有刑事案件都適用,主要限於重大刑事案件,例如最輕本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以及故意犯罪因而發生死亡結果的案件。這與陪審制國家的適用範圍不同。 常考陷阱 「大陸法系以判例法為主要表現形式」:錯。大陸法系以法典為主要表現形式;判例法是英美法系的特徵。 「以羅馬法為基礎形成的法系是英美法系/海洋法系」:錯。以羅馬法為基礎、以法典為表現形式的是大陸法系;海洋法系、英美法系、普通法系是同一個法系的不同名稱。 「法官以判例為審判原則的法律體系」誤選制定法、特別法或憲法:應選普通法。 「美國屬大陸法系」或在習慣法法系題目誤選德國、日本、法國:美國承襲英格蘭普通法,是習慣法法系;德、日、法皆屬大陸法系。 「我國屬海洋法系/普通法系/習慣法系」:錯。我國司法體系屬大陸法系。 「大陸法系以公法與私法為法律分類基礎」:正確敘述,不要誤判為錯。 「英美法系以普通法院統一執掌司法權,管轄民事、刑事、行政訴訟」「英美法系法官多從執業多年的律師中選任」:皆為正確敘述。 「大陸法系採辯論式訴訟/當事人進行主義/判決先例拘束原則」:錯。這三者都是英美法系的特徵;大陸法系採法官糾問制。 英美法系查察事實的是「參審團」「觀審團」「國民法官」:錯。查察事實的是陪審團。 「採陪審制的國家由職業法官單獨決定量刑」:正確敘述。陪審團只決定有罪與否,量刑由職業法官決定。 「我國國民參與審判制度屬於陪審制」:錯。我國採參審制。 「國民法官法庭由職業法官6名與國民法官3名組成」:錯。應為職業法官3名、國民法官6名。 「被抽選為國民法官者可自由拒絕」:錯。原則上不能拒絕,僅有法定事由才可免除。 記憶口訣 大陸羅馬寫法典,法官糾問分公私;英美海洋靠判例,兩造辯論律師升。 陪審管事實,法官管法律、管刑度;我國是參審,三官六民共同審。 德法日台大陸系,英美才是普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