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重點 立委新制背景:民國94年(2005年)6月第七次修憲,立委選制改為「單一選區兩票制」,自民國97年(2008年)第七屆立委選舉開始實施。總席次由225席減為113席,任期由3年改為4年。 立委選舉核心:選民投兩票,一票投區域候選人,一票投政黨。區域採單一選區相對多數決,不分區採政黨比例代表制,兩者分開計算,屬於並立式混合制,不是聯立制。 原住民立委例外:原住民立委採複數選區單記不可讓渡投票制(SNTV),這一點與總統、縣市長、里長的單一選區相對多數決不同。 地方民代仍用SNTV:地方議會議員與鄉鎮市民代表選舉,至今仍主要採複數選區SNTV。 我國沒有兩輪決選制:「兩票制」是同一次選舉投兩張票,不是兩輪投票。我國各級公職選舉均未施行兩輪決選制。 核心觀念 一、立法委員選舉:單一選區兩票制(並立式混合制) 第七次修憲後,立委名額固定為113席,分為以下三類: 類別名額選舉方式判斷重點 區域立委73席單一選區相對多數決每選區選出1人,得票最高者當選,不必過半。每縣市至少1席。 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委34席政黨比例代表制(封閉式名單)只依政黨票比例分配這34席。政黨得票須達5%才能分配。當選名單中婦女不得低於二分之一。 原住民立委6席複數選區SNTV平地原住民3席、山地原住民3席,兩者分別選舉。 選民的兩票用途如下: 區域票(第一票):投給所屬選區的候選人,該選區得票最多者當選。 政黨票(第二票):投給政黨。得票達5%門檻的政黨,依得票比例分配34席不分區席次,再依政黨提名名單的順序產生當選人。 並立制與聯立制的差別: 並立制:區域席次與比例席次各自計算、互不影響。政黨票只決定34席的分配,不決定國會總席次的分配。 聯立制(如德國):以政黨票決定各黨應得的總席次,再扣掉各黨已贏得的區域席次。 我國區域席次(73席)多於比例席次(34席),制度重心偏向多數決,所以有學者稱為「多數決傾向的混合制」。 二、新制的主要改變(與舊制比較) 項目舊制(至第六屆)新制(第七屆起) 總席次225席113席(俗稱「國會減半」) 任期3年4年 區域選制複數選區SNTV單一選區相對多數決 投票方式一票(不分區席次依候選人得票換算政黨得票分配)兩票(區域一票、政黨一票) 不分區婦女保障無二分之一規定各政黨當選名單中婦女不得低於二分之一 同一次修憲也廢除了國民大會。修憲後,立法院對總統、副總統可以提出彈劾案,由司法院大法官(現為憲法法庭)審理。所以「立法院可對總統、副總統發動彈劾」是正確的立法院特徵。 三、原住民立法委員:複數選區SNTV 平地原住民、山地原住民各自構成一個全國性的選區,每個選區應選3席。每位選民只能投一票,選一名候選人。這張票不能移轉給其他候選人,所以稱為「不可讓渡」。各選區依得票高低排序,前三名當選。 由於這是「一區選多席、每人一票」,與「一區選一人」的總統、縣市長、里長選舉不同。它也不是政黨比例代表制。 四、其他公職人員的選舉制度 選舉選舉制度判斷重點 總統、副總統全國單一選區相對多數決得票最多的一組當選,不必過半,也沒有第二輪。 直轄市長、縣市長單一選區相對多數決全縣市為一個選區,選出1人。 鄉鎮市長、里長單一選區相對多數決每個行政區選出1人,得票最高者當選。 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複數選區SNTV(主要)一個選區應選多席,選民只投一票。 鄉鎮市民代表複數選區SNTV(主要)同上,是目前仍使用SNTV的典型例子。 總結我國現行使用的選制: 相對多數決:行政首長選舉、區域立委。 SNTV:原住民立委、地方民代。 混合制:立委整體。 比例代表制:不分區立委。 唯一沒有採用的是兩輪決選制。 五、新制對政黨體系與政治發展的影響(申論重點) 有利大黨、趨向兩黨競爭:依杜瓦傑法則,單一選區相對多數決有「機械效應」(第三黨得票難以轉成席次)與「心理效應」(選民擔心浪費選票而策略投票)。由於區域席次占多數,新制實施後國會席次明顯集中於兩大黨,小黨生存空間被壓縮。 席次與得票不成比例:並立制不會補償小黨,可能出現大黨得票未過半,卻取得過半席次的「超額代表」現象。 小黨的生存空間:不分區比例代表制與5%門檻,使具全國性支持的小黨仍有機會取得席次。選民也能「分裂投票」,一票投人、一票投黨。不過門檻也排除了過於零碎的政黨。 候選人與政黨行為改變:舊制SNTV下,同黨候選人互相競爭(同室操戈),容易走偏激路線、依賴派系與樁腳,也較易發生賄選。新制下候選人須爭取選區多數,選舉策略較趨向中間選民,同黨內鬥減少。 選區服務與問責:單一選區使選民與立委的對應關係更明確,便於究責。但也可能使立委偏重地方利益與選區服務。 選區劃分問題:每縣市至少1席,造成各選區人口差距大,產生「票票不等值」的爭議。 婦女與原住民代表:不分區婦女保障二分之一,提高了女性參政比例。原住民保留專屬席次,確保族群代表性。 常考陷阱 「聯立制」是錯的:我國是並立制。凡選項寫「聯立制」「依政黨票比例分配總席次」,都是錯誤敘述。 「兩票制」不等於「兩輪投票制」:我國沒有任何公職採兩輪決選。問「未施行哪一種選制」時,答兩輪決選制。 「相對多數」不等於「絕對多數」:縣市長、總統、里長、區域立委都不必過半。選項寫「單一選區絕對多數制」或「兩輪投票制」都是錯的。 婦女保障是二分之一:不是三分之一或四分之一。而且只適用於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的政黨當選名單,不適用於區域立委。 「單一選區兩票制」不等於「單一選區相對多數制」: 問「立委選制」時,答單一選區兩票制(並立式兩票制)。 問「縣市長選制」時,答單一選區相對多數制,不是兩票制。 哪些選舉仍用SNTV: 仍使用:鄉鎮市民代表、地方議員、原住民立委。 不使用:區域立委(已改單一選區)、全國不分區立委(比例代表)、里長(單一選區)。 與眾不同的選舉:總統、縣市長、里長都是單一選區相對多數決,原住民立委是SNTV,所以原住民立委與其他三者不同。 第七屆才是新制首屆:修憲在民國94年,實施在民國97年第七屆,不是第六屆。 席次數字:113席=區域73+不分區及僑選34+原住民6。區域席次多於比例席次。 任期:新制立委任期4年,2008年選出的立委任期也是4年,不是3年。 沒有青年保障名額:選項若出現「青年保障名額」,是干擾項。 記憶口訣 立委新制「七三三四六,一一三」:區域73、不分區34、原住民6,合計113。 「一人一黨,並立不聯立」:一票選人、一票選黨,兩邊分開算。 「婦女一半,門檻五趴,任期四年」:婦女保障二分之一、政黨門檻5%、任期4年。 「首長單選相對多,民代原民SNTV,兩輪從來沒用過」:行政首長用單一選區相對多數決;地方民代與原住民立委用SNTV;我國從未採用兩輪決選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