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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參與的定義與政治動員

科目:政治學(概要)|題數:9
政治參與的定義與政治動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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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於 2026年10月26日

學習重點 政治參與是一般公民以具體行動,試圖影響政府人事或決策的活動;四要素為公民、行動、政府、目的,不以民意代表或官員介入為要件。 判斷是否屬政治參與,看是否「針對政府、具影響目的」:投票、公投、向民意代表陳情、上街抗議都是;捐款給慈善團體不是。 各參與方式可用「影響類型、結果範圍、衝突程度、主動程度、與他人合作程度」比較:投票主動程度低、結果為集體性、壓力大但傳遞資訊少;組織社運團體與他人合作程度最高。 政治動員是政府或政黨激勵、組織民眾參與並接受政治安排的過程,具縮小社會距離、協助適應政治變遷等功能,民主與威權(共產)國家都會運用。 政治參與對國家可強化正當性與回應性,對個人可表達利益、培養政治效能感;這也連結到權力、權威與正當性的關係。 核心觀念 一、政治參與的定義 政治參與是指一般公民(人們)所從事的活動,旨在影響統治者或政府的人事選擇或決策;其活動範圍與方式,會隨政權型態不同而有所差異。它與經濟參與、社會參與不同,關鍵在於行動指向政府並具有政治上的影響目的。 二、政治參與的四要素 公民:參與主體是一般公民,而非政府官員、政黨幹部或職業政治人物執行職務的行為。官員依職權處理公務,不屬政治參與。 行動:必須訴諸具體行動,例如投票、陳情、投書、遊行、捐款給候選人、參加競選活動。僅有政治興趣、關心時事或內心的政治態度,不算政治參與。 政府:行動的對象是政府(包括行政、立法等公權力機關及其人事)。 目的:具有影響政府人事或決策的意圖。不論最後是否成功,只要有此目的即屬之。 注意:四要素中沒有「必須有民意代表或政府官員介入」。直接向民意代表陳情固然是政治參與,但投票、遊行、投書等並不需要民意代表涉入。 三、政治參與的方式與比較面向 Sidney Verba 與 Norman H. Nie 研究美國民眾參與時,指出不同參與方式在性質上差異很大,可從下列面向比較,並歸納出投票、競選活動、社區(合作)活動、個別接觸等參與模式: 方式影響類型結果範圍衝突程度主動程度與他人合作程度 投票壓力大、傳遞資訊少集體有衝突(候選人競爭)低低 競選活動壓力大、資訊量不一集體有衝突中中至高 社區(合作)活動,如組織社運團體壓力不一、資訊多集體多半不一定中至高高 個別接觸,如接觸立委、陳情壓力小、資訊多個別較低高低 判讀要點: 投票:選民只要到場圈選,不需很高主動程度;結果影響是集體的;選舉結果決定政治人物去留,對政治菁英壓力很大;但因選舉議題複雜、一張選票包裹多種考量,難以清楚傳達選民偏好。 組織社運團體:要招募成員、整合意見、分工籌措資源,與他人合作程度最高。 投書報章媒體、接觸立委:個人即可完成,合作需求低。 此外,常見的分類還有: 傳統(慣常)參與與非傳統(非慣常)參與:前者如投票、參加政黨、助選、接觸民意代表;後者如請願連署、示威遊行、抵制、靜坐等體制外的抗議行動。 自主式參與與動員式參與:前者出於公民自發意願;後者是受政府、政黨或他人號召組織而參與。 合法與非法、和平與暴力參與:暴亂、武裝攻擊、政變、革命是否算政治參與,學界看法不一。廣義觀點認為只要是公民以行動影響政府,不論合法與否、是否使用暴力,都屬政治參與;狹義觀點則將政治參與限於合法活動,把暴力、政變排除在外。另外,政變多由軍人等體制內成員發動,與「一般公民」要素也有落差。申論時應說明採用的定義再下結論。 我國民眾常見的參與方式包括:選舉與公民投票、加入政黨或助選、向民意代表或機關陳情請願、參加公聽會、投書媒體、網路連署與發聲、參與社運或集會遊行。評估效力時,可從制度回應程度、參與者資源與代表性、資訊取得及參與是否持續等面向分析。 四、政治參與的重要性 對國家整體: 賦予政府權力正當性,強化政治體系的支持基礎。 讓政府獲得民意資訊,使決策更能回應社會需求。 形成對政府的監督與課責,防止權力濫用。 提供體制內表達不滿的管道,促進政治穩定與和平變遷。 對公民個人: 表達並維護自身利益與價值。 培養公民責任感、政治知識與政治效能感。 實現自我發展,形成民主的參與文化。 五、政治動員的意義與功能 政治動員是政府或政黨透過宣傳、號召與組織,激勵民眾參與政治,使其以積極態度接受政治安排的過程。其功能包括: 縮小民眾之間的社會距離,使分散的個人凝聚於共同目標。 使民眾長期適應政治變遷,接受新的政治制度與安排。 傳遞政治訊息、降低參與成本、擴大支持基礎。 民主與共產(威權)國家都需要動員。民主國家透過競選、政黨宣傳、社區組織爭取支持;共產或威權國家則常以黨政組織、群眾運動動員民眾。差別在於民眾能否自由選擇、是否存在競爭與多元資訊,而非有無動員。 六、權力、權威與正當性 概念意義 權力使他人服從自己意志的能力,可能依靠強制力。 權威被認為正當的權力,即「正當化的權力」。 正當性被統治者相信統治者有權要求服從,因而願意服從。 三者關係:權力加上正當性即成為權威;有權力不一定有權威。面對抗議運動或網路政治參與,政府重建正當性可從以下面向著手:依法且公開透明的決策程序、對訴求的實質回應、建立制度化的對話與參與管道(如公聽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尊重集會與言論自由、接受國會與司法監督課責,以及透過施政績效贏得信任。 常考陷阱 「政治參與必須有民意代表或政府官員介入」:錯。四要素是公民、行動、政府、目的,沒有民意代表介入這一項。 「對民意代表陳情非屬政治參與」:錯。陳情是試圖影響政府決策的行動,屬政治參與。 「捐款給慈善團體屬政治參與」:錯。其對象不是政府,也沒有影響政府人事或決策的目的。 「政治參與的主體是政府官員」:錯。主體是一般公民。 「有政治態度或關心政治就是政治參與」:錯。必須訴諸具體行動。 「選民往往需要很高主動程度才會去投票」:錯。投票是主動程度最低的參與方式之一。至於投票「難以清楚傳達偏好」「對菁英壓力大」「影響範圍是集體的」都是正確敘述。 合作程度比較題:組織社運團體需要的合作程度最高;投票、投書、接觸立委多可個人完成。 「共產國家需要動員,民主國家則不需要」:錯。兩者都會動員。至於「動員可縮小社會距離」「動員是民眾長期適應政治變遷的過程」「動員用來激勵民眾積極接受政治安排」都是正確敘述。 定義題辨識:題幹出現「影響統治者或政府決策」「隨政權型態而有所不同」,答案是政治參與,而不是社會參與、經濟參與或政黨參與。 暴力行動是否屬政治參與:沒有標準答案,關鍵在採廣義或狹義定義,申論時要說明理由。 記憶口訣 四要素:「公民動手找政府,目的影響人與事。」不需要民代介入。 投票特性:「壓力大、資訊少、集體果、主動低。」 合作程度:「組織社團最要人,投票投書一人行。」 動員:「民主共產都動員,拉近距離適應變。」 權威三角:「權力加正當,等於權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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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5 就各種政治參與方式來看,下列何者需要「與他人合作的程度」最高? (A)投票 (B)投書報章媒體 (C)組織社運團體 (D)接觸立法委...
  2. 21 有關政治參與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政治參與可以影響政府人事 (B)政治參與可以影響政府決策 (C)對民意代表陳情非屬政治...
  3. 10 下列何者不屬於政治參與? (A)投票 (B)向民意代表反映意見 (C)走上街頭表達不滿 (D)...
  4. 8 下列有關政治參與的定義,那一項是錯誤的? (A)涉及到一個具體的行動(B)有公民的參與 (C)與政府的決策或人事有關(D)有民意代...
  5. 15 關於公民以投票方式表達政治偏好,下列那一項描述是錯誤的? (A)由於選舉的複雜性,因此投票結果往往無法表達出很清楚的選民...
  6. 18 下列何者意指「人們正式的活動,旨在影響統治者或政府採取的決策,其活動範圍與方式,隨政權型態而有所不同」? (A)經濟參...
  7. 以下那一項關於政治參與的說法是錯誤的?(A)從事政治參與的主體是公民而非政府官員 (B)必須要有民意代表涉入其中 (C)必須訴緒行動...
  8. 25 下列有關「動員」的敘述,何者錯誤? (A)動員可以縮小民眾之間的社會距離 (B)動員是民眾長期適應政治變遷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