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美國總統否決與國會覆議

科目:政治學(概要)|題數:4
美國總統否決與國會覆議
MoAI - 您的AI助手

MoAI - 您的AI助手

建立於 2026年10月26日

學習重點 美國總統對國會通過並送交的法案,可以簽署、一般否決,或不簽署也不退回;不作為的效果須視國會是否因休會而使法案無法退回而定。 總統處理法案的期間為收到法案後十日,星期日不計入。國會未因休會阻止退回時,逾期未簽署、未退回,法案仍成為法律。 一般否決須附具異議理由退回原提案院;國會可以參、眾兩院各三分之二多數推翻否決。 口袋否決的關鍵是:十日期間內,國會休會使總統無法退回法案,總統又未簽署,法案因此不成為法律。國會不能直接反否決,只能重新立法。 總統否決權受到期限、程序、對象與整體否決等限制;一般否決也受到國會反否決權的制衡。 核心觀念 一、否決與反否決:雙向制衡 美國採總統制,行政與立法分立。國會通過法案後,須送交總統處理;總統可透過否決權(veto power)阻止其成為法律,這是行政權對立法權的制衡。國會則可依特別多數決推翻否決(override,又稱反否決),形成雙向制衡。 因此,總統的一般否決屬於可被推翻的否決,不是總統一反對,法案就永遠不能成立。國會若能在兩院分別取得足夠支持,仍可維持原案。 二、法案送交總統後的處理方式 參、眾兩院通過相同版本的法案並送交總統後,總統有十日的處理期間,星期日除外。期間起算的重點是法案送達總統,而非單看國會通過之日。 處理方式要件與程序法律結果 簽署總統同意並簽署法案法案成為法律 一般否決在期限內,附具異議理由退回原提案院法案暫未成為法律,國會可以反否決 不簽署也不退回十日期滿,且國會未因休會阻止法案退回法案不經總統簽署,仍成為法律 口袋否決十日期間內,國會休會使法案無法退回,總統又未簽署法案不成為法律,國會不能直接反否決 不簽署,不一定等於否決。同樣是總統留置法案,若仍可退回國會,逾期便成為法律;若因國會休會而無法退回,才可能產生口袋否決的效果。 三、一般否決的方式與國會反否決程序 總統退回法案:在十日內,將法案連同異議理由退回最初提出該法案的議院。 原提案院重新審議:將異議記入議事錄,並表決是否維持原案;須達三分之二多數。 另一院重新審議:原提案院通過後,將法案及總統異議送交另一院;另一院也須達三分之二多數。 兩院均通過:總統否決被推翻,法案即成為法律,無須再取得總統簽署。 反否決須以贊成、反對的記名表決進行,並將表決結果記入各院議事錄。三分之二的計算,是在具備法定出席人數的前提下,以各院實際參與表決者為基礎,不能誤寫成必須取得全體法定席次三分之二。 考試最重要的是「兩院各自三分之二」:不能把參、眾兩院票數合併計算,也不能只由其中一院通過,更不能由兩院議長同意代替表決。任何一院未達門檻,就無法透過該次反否決程序使原案成為法律。 四、口袋否決的意義與時機 口袋否決(pocket veto)是指法案送交總統後,在十日處理期間內,國會因休會而使總統無法退回法案,總統不簽署,法案便不成為法律。由於總統把法案留置,如同放入口袋,因此得名。 考題常以「國會休會前」或「閉會前十天內通過法案,總統留置不簽」描述其時機。作答時應掌握這些用語,但完整要件仍是休會確實阻止法案退回,不是任何短暫休會都必然產生口袋否決。 口袋否決並未將法案退回國會,因此國會不能直接以兩院各三分之二推翻。國會若要推動相同內容,須重新提出法案,重新完成兩院通過及送交總統的立法程序;若總統對新法案行使一般否決,才可再進行反否決。 五、總統否決權的限制 期限限制:一般否決須在收到法案後十日內行使,星期日除外;若不存在因休會而無法退回的情形,逾期不退回,法案即成為法律。 程序限制:一般否決必須附具異議理由,退回原提案院,不能只口頭宣布反對。 整體否決限制:總統須就整部法案決定是否否決,不能自行刪除部分條文或預算項目,再使其餘部分成為法律。 國會反否決:一般否決可由參、眾兩院各三分之二多數推翻,因此總統不具有最後且不可推翻的決定權。 對象限制:國會提出的憲法修正案不送交總統簽署,總統也無權否決。 口袋否決的時機限制:必須有國會休會阻止退回法案的情形,不能在國會正常處理法案的任何時間任意使用。 單項否決(line-item veto)是僅否決法案中特定條款或支出項目的權力。美國聯邦總統沒有一般性的單項否決權;國會曾以法律授予相關權限,但聯邦最高法院認定該制度違憲。部分州長具有單項否決權,不可與聯邦總統混淆。 六、申論作答的組織方式 說明總統不同意法案時的作為,可依序寫出一般否決、口袋否決及其成立條件,再補充總統若不作為而又不符合口袋否決要件,法案仍會成為法律。否決威脅則是總統在政治協商中影響國會的工具,本身不等於已完成否決。 說明國會反制時,應區分:一般否決可由兩院各三分之二推翻;口袋否決須重新立法。國會也可修改法案、與總統協商,以爭取簽署或足夠的反否決票數。申論主軸可安排為:制衡原則、否決方式、口袋否決、權力限制、國會反制。 常考陷阱 「兩院各二分之一、四分之三或五分之四即可維持原案」:均不正確。美國國會推翻總統一般否決,門檻是兩院各三分之二。 「總統否決後,法案立即作廢」:忽略一般否決仍可被推翻。須先區分一般否決與口袋否決。 「兩院議長同意即可使法律成立」:錯誤。須經兩院依法表決,議長不能代替議員決定。 「口袋否決可在國會開議的任何時間行使」:錯誤。關鍵是休會前送交法案,且休會使總統無法退回;委員會審查或最高法院受理訴訟,均非其成立時機。 「總統十日未簽署,法案一律失效」:錯誤。未因休會阻止退回時,法案仍成為法律。 「只要國會休會,就一定構成口袋否決」:要再確認休會是否使法案無法退回,不能只看休會二字。 「口袋否決也能以三分之二推翻」:錯誤。直接反否決適用於一般否決;口袋否決後須重新立法。 「反否決成功後,仍須總統簽署」:錯誤。兩院依門檻推翻否決後,法案即成為法律。 記憶口訣 「一般退回附理由,兩院各三分之二。」 「十日不簽看退回:能退成法律,休會阻退口袋封。」十日計算須排除星期日。 「一般否決可翻盤,口袋否決須重來。」

前往主題筆記

題目列表預覽

  1. 18. 美國總統若對國會通過的法案行使否決權,則參、眾兩院應以幾分之幾的多數贊成來維持原決議? (A)二分之一 (B)三分之二 (C)...
  2. 14 美國總統針對國會立法進行口袋否決(pocket veto),下列何者是行使權限的正確時機? (A)國會休會前 (B)國會開議的任何時間...
  3. 10 依美國的憲政運作,若法案在國會閉會前十天內通過,但總統將法案留置而達到否決效果,稱之為: (A)一般否決(B)單項否決(C)口...
  4. 美國總統行使否決權後: (A)國會兩院再各以三分之二通過,法律始能生效(B)國會兩院再各以二分之一通過,法律始能生效 (C)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