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重點 判斷體制要看誰掌握行政實權,不要只看有沒有「總統」:總統制是民選總統掌握實權、有固定任期,行政與立法分立。議會內閣制是總理(首相)領導的內閣掌握實權,並對議會負責,元首多為虛位。 元首與行政首長是否為同一人,是最直接的判別線:總統制的總統同時是國家元首與政府首長。議會內閣制的國家元首(總統或君主)與政府首長(總理)由不同的人擔任。 總統制是「雙重民主正當性」:總統與國會議員各自由人民選出,各有憲法賦予的權力。內閣制只有議會由人民選出,內閣的權力來自議會的信任。 熟記國家分類:美國、墨西哥、菲律賓、委內瑞拉屬總統制。印度、德國、義大利雖然設有總統,但屬議會內閣制。 申論題要能用相同的比較面向分析我國:我國兼具兩制特徵,一般歸類為半總統制(雙首長制)。 核心觀念 一、議會內閣制與總統制的比較 比較面向議會內閣制總統制 行政首長產生方式 人民只選出議會。總理通常由議會多數黨或多數聯盟的領袖出任,形式上由元首任命。總理不是由選民直接選出。 總統由人民選出(直選,或如美國經選舉人團選出),不需要依賴國會多數支持。 權力融合或分立 行政與立法融合。內閣閣員多由議員兼任,內閣須獲議會多數支持才能存續。 行政與立法分立、相互制衡。兩者分別由民選產生,各有憲法賦予的權力。閣員不得兼任議員。 行政與立法關係 內閣直接對議會負責。議會可通過不信任案迫使內閣總辭,內閣則可提請元首解散議會、重新改選。 閣員是總統的僚屬,對總統負責。國會不能以不信任案讓總統去職(只能以彈劾追究違法失職),總統也無權解散國會。國會主要透過立法、預算審查和人事同意權制衡行政。總統則以否決權制衡國會。 行政首長任期 總理沒有固定任期,能在位多久取決於能否維持議會信任及議會改選結果。 總統有固定任期,任期內除非遭彈劾,否則不會因國會表決而去職。 元首與行政首長 由不同的人擔任。元首(總統或君主)多屬儀式性、象徵性的虛位元首,實權在總理。 由同一人擔任。總統既是國家元首,也是政府首長,行政權集中於總統一人,而不是集中於內閣。 政治穩定性 優點是行政與立法協調、政策容易推動,政府危機可透過倒閣或改選解決。缺點是多黨聯合內閣容易倒閣,政局可能不穩。 優點是任期固定、政局穩定、政策延續性高。缺點是總統與國會多數分屬不同政黨時(分立政府),容易形成僵局,且缺乏化解僵局的制度管道。 二、常考國家的體制判別 國家體制判別重點 美國總統制典型總統制,總統兼元首與政府首長,有固定任期。 墨西哥總統制總統由人民直選並掌握行政實權,兼任元首與政府首長。 菲律賓、委內瑞拉總統制總統直選,掌握實權。 印度議會內閣制總統由選舉人團間接選出,屬虛位元首。總理領導內閣,對人民院負責。 德國議會內閣制聯邦總統由聯邦大會選出,屬虛位元首。實權在聯邦總理,總理須獲聯邦議院信任。 義大利議會內閣制總統由國會(連同地方代表)選出,非人民直選。實權在總理,內閣須獲國會信任。 題目若問「總統直選且具有實權」,要同時符合兩個條件。印度、德國、義大利的總統既非直選,也無行政實權,都不符合。 三、我國憲政體制的討論 我國憲政體制兼具總統制與內閣制的特徵,通說歸類為半總統制(雙首長制)。依前述比較面向分析如下: 行政首長產生方式:總統由人民直接選舉,這點接近總統制。行政院院長由總統任命,無須經立法院同意。總統透過任命權,實質上主導行政院的組成。 權力融合或制衡:依憲法規定,行政院是國家最高行政機關,並對立法院負責,這點接近內閣制。具體機制如下: 立法院可以質詢行政院院長及各部會首長。 立法院可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二分之一以上贊成才能通過。 不信任案通過後,總統可以在諮詢立法院院長後宣告解散立法院。這屬於「被動解散」,總統不能主動解散立法院。 行政院對立法院通過的法案若認為窒礙難行,可經總統核可,移請立法院覆議。 另一方面,立法委員不得兼任官吏,這又帶有總統制權力分立的色彩。 行政首長任期規範:總統任期四年,連選得連任一次,任期固定,不受不信任案影響,只能透過罷免或彈劾去職。行政院院長則沒有固定任期,去留取決於總統的信任,也受立法院不信任案的影響。 元首與行政首長關係:總統是國家元首,行政院院長是最高行政機關的首長,兩者形式上分任,這點類似內閣制。但我國總統是直選產生,並擁有任命行政院院長、主導國家安全與兩岸外交等實權,並非虛位元首,這點又不同於典型內閣制。 評析: 優點:總統直選具有民主正當性,任期固定有助政局穩定。 問題:總統有權無責,負政治責任的是行政院院長。若總統與立法院多數分屬不同政黨,容易形成少數政府或政治僵局。 常考陷阱 「議會內閣制的總理由選民直接選舉產生」是錯的。總理由議會多數產生、元首任命。選民直接選出的是議員。 「內閣制行政首長兼國家元首」是錯的。內閣制的元首與總理分任。兼任元首的是總統制的總統。 「民選總統扮演國家元首而非政府首長」是錯的。總統制的總統兩者兼具。 「總統制閣員可兼任議員」「議員可兼任內閣閣員」是錯的。議員兼任閣員是內閣制「權力融合」的特徵。總統制嚴格分立,不得兼任。 「總統制行政權集中在內閣」是錯的。總統制的行政權集中於總統,閣員只是總統的幕僚、僚屬。 「行政權與立法權融合」是內閣制特徵,不是總統制。總統制的關鍵字是「分立、制衡、各自民選」。 「總統可解散國會」不是總統制特徵。總統制下雙方都無法讓對方去職,解散議會屬於內閣制的機制。 「總統任期內會因國會不信任案而去職」是錯的。總統制總統有固定任期,只能以彈劾追究違法失職。不信任案是內閣制追究政治責任的工具,兩者不可混淆。 「內閣制行政部門直接對議會負責」是正確敘述。不要因為「直接」二字就誤判為錯。 看到「總統」就判斷為總統制是錯的。印度、德國、義大利都有總統,但屬議會內閣制。 記憶口訣 總統制:「兩邊民選、各自任期、一人兼兩職、分立不兼任、不倒閣也不解散。」 內閣制:「議會生內閣、元首總理分、議員兼閣員、倒閣對解散。」 國家分類:「美墨菲委是總統,印德義大是內閣。」 我國:「總統直選任命院長,院長對立院負責;倒閣才能解散,雙首長制要記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