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重點 區分教師的權利與義務:提供興革意見、依法提出申訴屬於權利;適性教學、輔導管教學生屬於義務。 掌握與教學有關的研究、進修,兼具權利與義務性質。 辨識擔任導師、學生資料保密及拒絕與教學無關工作等規定的判斷關鍵。 理解行政倫理的意義,並能提出適用於教師與學校行政人員的三條具體倫理信條。 核心觀念 一、教師權利與義務的區別 教師應遵守法令、履行聘約,並履行教育工作的相關義務。權利著重保障教師依法參與、表達、專業發展及尋求救濟的地位;義務則是教師依法應履行的責任,包括教學、輔導管教、專業精進及保護學生資料等。 作答時應辨識法律規定的具體事項,不能只憑「是否對學生有益」或「是否與行政有關」判斷。例如,對學校教學及行政事項提供興革意見,雖有助於學校發展,仍屬教師權利。 事項性質判斷重點 對學校教學及行政事項提供興革意見權利保障教師參與及表達意見 對損害個人權益的違法或不當措施,依法提出申訴權利保障教師尋求救濟 依有關法令及學校安排之課程,實施適性教學活動義務履行教學責任 輔導或管教學生,導引其適性發展,並培養其健全人格義務履行學生輔導與教育責任 與教學有關之研究、進修兼具權利與義務既有參與的權利,也有專業精進的責任 擔任導師義務不能主張享有自行決定是否擔任的權利 非依法律規定不得洩漏學生個人或其家庭資料義務負有保密責任 二、適性教學與輔導管教 適性教學是教師依有關法令及學校安排的課程,考量學生能力、興趣、需求與個別差異,採取合宜的教學方式。適性並非任意教學,也不是完全依教師個人喜好決定課程。 輔導或管教學生的目的,在於導引學生適性發展,並培養健全人格。管教應具有教育目的,不能把服從、懲罰或維持秩序當成唯一目標。適性教學與輔導管教,都是教師應履行的義務。 三、研究與進修具有雙重性質 從權利面看,教師享有參加在職進修、研究及學術交流活動的權利;從義務面看,教師應從事與教學有關之研究、進修,持續提升專業能力。因此,「從事與教學有關之研究及進修,既是教師權利,也是教師義務」是正確敘述。 應保留「與教學有關」的限制,不能擴張成任何私人興趣活動都屬法定義務。享有進修權利,也不表示可以不依相關程序自行離開工作崗位。 四、工作指派、導師與資料保密 與教學無關的工作或活動:除法令規定外,教師得拒絕參與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或學校所指派、與教學無關的工作或活動。因此,不能說教師對所有指派都不得拒絕,也不能說只要不是授課就能拒絕。 擔任導師:屬教師義務,不能把它說成教師得完全自行選擇是否履行的權利;具體安排仍應依相關規定辦理。 學生及家庭資料:教師非依法律規定,不得洩漏學生個人或其家庭資料。教師認為「應該沒有關係」、出於好意,或依個人自由心證判斷,均不能取代法律依據。 五、行政倫理的意義 行政倫理是行政人員執行職務、行使權力及作成決策時,應遵循的道德原則、價值標準與行為規範,用以判斷行為是否正當,並承擔公共責任。 運用於教育情境,就是教師與學校行政人員處理教學、學生事務、資源分配及行政決策時,應秉持公正、誠信、尊重、關懷與專業責任,維護學生受教權益及公共利益。 行政倫理包含消極的自我約束,例如不濫權、不徇私、不洩密;也包含積極的責任實踐,例如主動維護學生權益、公平分配資源、改善行政服務。守法是基本要求,倫理還要求行政人員在裁量及法令未詳盡規範之處,作出合乎專業與公共利益的判斷。 六、可直接運用的三條倫理信條 倫理信條宜採「原則+具體行動」的寫法,讓閱卷者看出其在學校情境中的實踐方式。 尊重學生,維護受教權益:我應尊重學生人格與個別差異,以學生的學習、發展及福祉作為教學與行政決策的重要依據,並依法保護學生個人與家庭資料。 公正廉潔,依法行使職權:我應依一致且合理的標準辦理評量、獎懲及資源分配,不因私人關係而徇私;涉及利益衝突時,依規定處理及迴避。 誠信負責,持續專業精進:我應誠實處理教學紀錄與行政資料,對決策及執行結果負責,發現錯誤即予改正,並持續研究進修,提升服務品質。 申論作答可先用一段話界定行政倫理,再分三點列出信條及具體做法。三條信條應各有重點,避免只是以不同詞語重複「認真工作」。 常考陷阱 「提供興革意見、依法提出申訴都是義務」:錯。兩者均屬權利;即使具有積極參與的意義,也不因此變成法定義務。 「研究進修只有權利性質」:錯。與教學有關的研究、進修,同時具有權利與義務性質。 「學校指派的任何工作都不得拒絕」:錯。須辨識是否與教學無關,以及是否有法令規定,不能省略例外條件。 「教師可依自由心證透露學生資料」:錯。保密義務的判斷依據是法律規定,不是教師個人的善意或主觀確信。 「教師享有自行決定是否擔任導師的權利」:錯。擔任導師屬教師義務。 「行政倫理就是遵守法律」:不完整。還須說明道德原則、價值判斷、行為規範與公共責任。 倫理信條只寫「公正、誠信、負責」:過於簡略。應補上公平評量、不徇私、誠實記錄、承擔責任等具體行動。 記憶口訣 「建言申訴是權利,教學輔導是義務;研究進修兼兩者,導師保密要履行。」 倫理申論記「定義+三信條」:先寫道德原則與行為規範,再寫「尊重學生、公正廉潔、誠信專業」,每條各附具體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