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重點 掌握學校課程計畫的程序:課程發展委員會通過、陳報主管機關備查、以書面或網站向學生與家長說明。 辨認總綱規範的課程計畫事項,包括總體架構、彈性學習課程規劃、各領域教學重點與評量方式、課程評鑑及作息安排。 理解公開授課的規定是每學年至少一次並進行專業回饋,目的在促進教師專業發展與提升教學品質,不是評鑑教師教學成效。 釐清專業自主的界線:教師自編教材仍須經學校審查;家長是課程溝通與參與的對象,不宜被排除在外。 區分總綱明定事項與自行增加的要求,例如「自主學習安排須詢問家長意見」「課發會下應再設學科專家諮詢小組」都不在總綱規範中。 核心觀念 一、課程計畫的審議、備查與公開 學校課程計畫是學校整體課程實施的依據。依總綱實施要點,學校課程計畫須經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通過,再陳報各該主管機關備查,並以書面或網站等方式向學生及家長說明。這包含校內課程審議、對主管機關的行政程序,以及對學生與家長的資訊公開,三者不能互相取代。 環節對象或管道判斷關鍵 校內審議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課程計畫須經委員會通過,不能僅由個別教師或行政人員自行決定。 陳報備查主管機關總綱用語是「備查」,作答時不要任意改成「核准」或「審定」。 公開說明學生及家長以書面或網站說明,不能只在校內留存或只陳報主管機關。 「書面或網站」表示說明管道具有選擇性,不能擅自改成兩種方式都必須使用。公開說明的對象則同時包括學生與家長,不是只通知教師或只告知家長。 二、學校課程計畫的內容與規劃事項 學校課程計畫不能只有授課進度,還要呈現全校課程如何組織、如何實施及如何檢視成效。總綱規範的課程計畫內容,包括總體架構、彈性學習課程規劃、各領域教學重點及評量方式(以及教學進度等);課程評鑑與作息時間安排,也是總綱中學校課程規劃應處理的事項。 總體架構:呈現學校整體課程的組織與安排,使各部分具有連貫性。 彈性學習課程規劃:屬於正式課程規劃的範圍,不能因為名稱有「彈性」,就認為可以不納入計畫。 各領域教學重點及評量方式:交代主要教學內容,以及如何了解學生的學習表現。 課程評鑑:檢視課程計畫與實施情形,作為調整及改進課程的依據。 作息時間安排:涉及課程實施與學生學習生活,屬於學校課程規劃的一環。 另須區分學習評量與課程評鑑:前者主要了解學生的學習情形,後者主要檢視課程規劃與實施的適切性。兩者互有關聯,但不是相同的概念。 三、課程發展組織與教師專業知能 學校透過課程發展委員會統整規劃全校課程,國民小學的課發會下得設各年級及各領域教學研究會,協助課程的研討與實施。作答時應辨認總綱實際規範的組織,不能把名稱看似專業的機制一律當成法定要求。 「課程發展委員會下應再設置各學科專家諮詢小組」不是總綱的規範。學校視需要邀請學者專家協助課程發展,與總綱要求每校都必須設置特定小組,是不同層次的敘述;題目用「應該再設置」,就是把非規範事項包裝成必設要求。 總綱強調學生自主學習,也重視教師具備引導學生學習如何學習的相關知能,因此「加強教師引導學生學習如何學習的知能」符合總綱。但不能進一步推論為「學生自主學習安排須詢問家長意見」,這項要求不在總綱規範中。 四、公開授課的頻率與目的 總綱規定,校長及每位教師每學年應至少公開授課一次,並進行專業回饋。重點是藉由共同備課、觀課、議課與回饋,促進教師專業發展及提升教學品質。 因此,看到「每學年至少一次」不能立即判定整句正確,還要檢查後面接的目的。若寫成「藉此評鑑教師的教學成效」,就把專業成長與回饋的機制改寫成教師成效考核,並不正確。 五、自編教材審查與家長參與 教師具有課程與教學專業自主,但自主不代表免除學校的課程品質把關。學校自行設計的教材及教師自編、自選教材,須經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審查通過,不能因為尊重教師專業,就認定無須送交學校審查。 家長是學校課程溝通與參與的重要對象。學校可透過課程說明、教學參觀等方式增進家長理解,因此「為尊重教師專業自主,家長不宜參觀教師授課」的排除說法不正確。家長參與仍應配合學校規劃,不能解讀成可任意干預教學。 六、判斷「是否在總綱規範中」的方法 在總綱規範中不在總綱規範中(自行增加的要求) 課程計畫包含總體架構、彈性學習課程規劃、各領域教學重點及評量方式課發會下應再設置各學科專家諮詢小組 加強教師引導學生學習如何學習的相關知能學生自主學習安排須詢問家長意見 課程評鑑的方式、學校作息時間安排以公開授課評鑑教師教學成效 課程計畫陳報主管機關備查,並以書面或網站向學生與家長說明教師自編教材無須送學校審查 常考陷阱 把「備查」換成「核准」:應掌握總綱原用語「陳報主管機關備查」,不要自行更換行政程序名稱。 只陳報、不公開:完成備查程序後,仍須以書面或網站向學生與家長說明;備查不等於已完成對外溝通。 用專業自主排除審查或參與:「自編教材無須審查」「家長不宜參觀授課」都把教師自主過度擴張,屬錯誤選項。 公開授課的數字正確,目的卻錯誤:每學年至少一次須連同「專業回饋、專業發展」一起記,「藉此評鑑教師教學成效」是錯的。 把「彈性」理解成不必規劃:彈性學習課程仍須納入學校課程計畫;課程評鑑及作息安排也在總綱規範之內。 把家長參與擴張成徵詢義務:重視家長溝通,不代表總綱規定學生自主學習安排須詢問家長意見。 把可行措施寫成必設組織:「應該再設置學科專家諮詢小組」不是總綱要求,看到「應再設置」某種總綱未提的組織就要警覺。 忽略否定問法:遇到「何者不在總綱的規範中」,應找出額外加上的要求,不能只憑措施是否合理或是否有助教學判斷。 記憶口訣 「課發通過、主管備查、書網說明、生親知情。」掌握課程計畫的程序、管道與對象。 「公開一年一,重點在回饋;自編有自主,教材仍須審。」把公開授課的頻率與目的、自編教材的自主與審查成對記憶。 「架構彈性領域評,評鑑作息都要明;專家小組問家長,總綱沒寫別亂增。」區分總綱規範事項與自行增加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