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重點 合併計畫書應載明六項事項:合併方式、經濟效益評估、合併後組織區域概況、業務發展計畫、未來三年財務預測、預期進度及可行性分析。 精確辨認法定用語:是業務發展計畫,不是會務發展計畫;是未來三年財務預測,不是其他年限。 理事會審議合併計畫書及契約書,須有全體理事二分之一以上出席,出席人二分之一以上決議。 同一直轄市二以上區農會合併組織一個農會,應共同向直轄市主管機關申請核准,並檢附計畫書及契約書、會員名冊、大會會議紀錄與其他指定書件。 分清楚計畫書內容、內部審議程序、對外申請書件三個層次,才能完整回答選擇題與申論題。 核心觀念 一、合併計畫書的六項應載明事項 農會申請合併前,應就合併有關事項作成合併計畫書。計畫書主要說明如何合併、合併後的發展方向,以及財務與執行上的可行性,應載明下列六項: 應載明事項作答關鍵 合併方式說明採取的合併方式。 經濟效益評估用語是「效益評估」,不可替換成經濟事業營運報告。 合併後組織區域概況注意描述的是合併後的組織區域。 業務發展計畫應記住「業務」二字,避免誤選會務發展計畫。 未來三年財務預測期間為三年,不是一年、二年、四年或十年。 預期進度及可行性分析須同時掌握執行進度與可行性兩個重點。 複選題可能將「合併方式、預期進度及可行性分析」合寫在同一選項。只要其中各項均屬應載明事項,該選項仍應選取,不必要求選項的排列方式與條列順序完全一致。 農會資產及負債之評價不在上述六項之內。判斷時應限於「是否為合併計畫書的應載明事項」,不能因為某項資料與合併或財務有關,就認定必須列入計畫書。 二、理事會審議的出席與決議門檻 合併計畫書及契約書須提經理事會審議,再依程序提報會員(代表)大會決議。理事會的出席與決議,分別使用不同的計算基礎: 出席門檻:以全體理事為基礎,須有二分之一以上出席。 決議門檻:以出席人為基礎,須有二分之一以上決議。 例如全體理事九人,至少須有五人出席;若實際有六人出席,則至少須有三人同意。應依實際出席人數計算決議門檻,不能始終以最低出席人數計算。 題目用語是「二分之一以上」,包含恰好二分之一,不宜自行改成「超過二分之一」或「過半數」。作答時直接保留完整門檻,最能避免語意差異。 同時要注意,這裡考的是理事會審議計畫書及契約書的門檻,不能直接套用到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三、掌握程序與會計師查核簽證的關係 本單元的程序主軸為:作成合併計畫書及契約書,提經理事會審議,附具經會計師查核簽證的相關資料,再依程序提報會員(代表)大會決議,並辦理後續申請核准事項。 會計師查核簽證不取代理事會審議,也不取代大會決議。看到題目提及會計師,仍應先辨認其所詢問的機關及程序;若問理事會門檻,就回答全體理事二分之一以上出席、出席人二分之一以上決議。 「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是資料的查核要求,作答時不宜只寫成一項名稱不明的「會計師資料」,也不能因此漏列合併計畫書、契約書或大會會議紀錄。 四、同一直轄市區農會合併的申請書件 同一直轄市之二以上區農會合併組織一個農會時,應由參與合併的農會共同向直轄市主管機關申請核准,並附具下列書件: 合併計畫書及契約書。 會員名冊。 農會會員(代表)大會會議紀錄。 其他經直轄市主管機關規定應提出之書件。 這組規定要一起記住「共同申請、直轄市主管機關、四類書件」。其中的會員名冊不能改成理事名冊;大會會議紀錄也不能只以理事會會議紀錄替代。 中央主管機關核准合併之同意函不屬於這裡列舉的應附書件。判斷關鍵在於本項合併係共同向直轄市主管機關申請核准,不應自行增加中央同意函的要求。 五、申論題的書件整理方式 申論若已交代合併決議內容、相關契約書應載明事項,以及依法公告的證明、通知文件與異議處理,作答重點應放在其餘申請資料,避免只重述題幹。 可依文件功能整理作答:合併計畫書及契約書、會員名冊、會員(代表)大會會議紀錄,以及其他經主管機關規定應提出之書件。其中合併計畫書可進一步列明六項內容,展現對申請文件實質內容的掌握。 敘述計畫書時,應完整寫出:合併方式、經濟效益評估、合併後組織區域概況、業務發展計畫、未來三年財務預測、預期進度及可行性分析。若補充內部程序,則應分開說明理事會審議、會計師查核簽證及大會決議,避免把程序全部寫成書件名稱。 機關名稱也須配合題意:題目限定同一直轄市區農會合併時,寫直轄市主管機關;題目概括詢問向直轄市或縣(市)申請合併時,則使用相應的主管機關名稱。 常考陷阱 把「業務」換成「會務」:合併計畫書列的是業務發展計畫,不能因兩者字面接近而誤選。 把三年換成其他年限:財務預測固定記「未來三年」。寫成未來十年,即使其餘文字相同,也不符合要求。 把效益評估換成營運報告:經濟效益評估是應載明事項;經濟事業營運報告不是同一項目。 看到資產負債就選:資產及負債之評價並非計畫書六項內容,應依題目所問的文件種類判斷。 理事會一律套三分之二:本單元理事會門檻為二分之一以上出席、出席人二分之一以上決議。 只寫全體理事二分之一以上決議:這種寫法混淆出席與決議的基礎;完整規則必須分成兩個門檻。 將「以上」理解成「超過」:二分之一以上包含恰好二分之一,計算時須保留這個差別。 漏掉會員名冊或大會紀錄:計畫書及契約書並非全部申請書件,名冊、紀錄與其他指定書件都要注意。 增加中央同意函:同一直轄市區農會合併的應附書件,不包括該項中央主管機關同意函。 記憶口訣 計畫書:「方效區業,三財進可。」合併方式、經濟效益、組織區域、業務發展、未來三年財務預測、預期進度及可行性分析。 理事會:「全體半數到,出席半數決;以上含剛好。」出席看全體理事,決議看實際出席人,兩個門檻都是二分之一以上。 申請書件:「計契、名冊、大會錄,其他指定要附足。」合併計畫書及契約書、會員名冊、會員(代表)大會會議紀錄,以及主管機關規定的其他書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