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重點 用兩組標準說明交通施政理念:人本交通重在人的安全、可及與公平;永續交通重在兼顧環境、經濟、社會與世代公平。 分清交通部的內部單位(如路政司)與所屬機關(如公路總局、國道高速公路局),並能說明其組織架構、職掌與行政關係。這幾個都是命題當時的機關名稱。 熟記《公路法》公路主管機關分三個層級:中央為交通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縣(市)為縣(市)政府。不要和實際執行或養護的機關混淆。 能寫出汽車運輸業的九種類別,並說明各類的營業特徵。 汽車運輸業因管理不善致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時,能說明公路主管機關可採取的行政處罰:罰鍰、停止一部或全部營業、吊銷營業執照、撤銷籌設許可。 核心觀念 一、人本交通與永續交通 人本交通以人的移動需求、安全與尊嚴作為施政中心。交通建設的目的,是讓人能安全、便利地到達工作、就學、就醫及生活場所。成效不能只用車流量、行車速度或道路容量來衡量。 具體作法包括: 完善人行道與行人穿越設施,改善路口視距。 落實無障礙環境,降低車輛速度。 提升公共運輸服務。 照顧兒童、高齡者、身心障礙者及無法自行駕車的人。 判斷重點是安全、可及、公平與使用者需求。 永續交通是在滿足當代移動需求的同時,兼顧環境承載、經濟效率與社會公平,避免資源耗用、污染與交通成本損害後代的生活及發展機會。 政策工具包括: 整合土地使用與運輸規劃。 發展公共運輸,改善步行與自行車環境。 運輸需求管理。 節能減碳及污染防制。 電動車可以降低部分環境負擔,但仍可能造成壅塞、停車空間需求及事故風險,所以不能把永續交通簡化成車輛電動化。 比較面向人本交通永續交通 核心關懷人的安全、尊嚴與移動機會環境、經濟、社會及世代公平 政策切入點改善使用者實際的交通處境改善運輸系統的長期發展方式 共同措施公共運輸、步行、自行車、無障礙環境、合理的運輸需求管理 二、交通部路政司與所屬公路機關 作答前先確認命題時點。題目所稱的交通部路政司、公路總局、國道高速公路局,都是命題當時的名稱,應依當時的組織體系作答。之後交通部組織已調整,公路總局改制為交通部公路局,國道高速公路局改制為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路政司的掌理事項:涵蓋鐵路、公路及大眾捷運等陸路交通,負責相關政策、法規的研擬,以及規劃、監督與管理,也包括相關運輸業的管理及工程技術事項。申論時可從四個面向展開: 政策研擬 法規制定 業務監督 跨機關協調 不能因為名稱有「路」字,就認為路政司只處理公路養護。 行政關係:路政司是交通部的內部單位,屬幕僚性質,協助部長處理陸路交通的政策與監督業務。公路總局與國道高速公路局則是交通部的所屬機關,依組織法規執行業務。 兩局隸屬於交通部,不隸屬於路政司。 路政司是以交通部的名義,就政策、法規及業務對兩局進行規劃、指導與督導,兩局則負責執行。 可以概括為:路政司「管政策、管監督」,兩局「管執行」。 公路總局的組織架構可依下列功能鋪陳: 首長及幕僚體系:首長綜理局務,副首長、主任秘書協助業務推動與行政協調。 業務單位: 工程類:辦理所管公路(省道等)的規劃、新建、改善、養護、橋梁維護及災害搶修。 運輸與監理類:辦理汽車運輸業管理、車輛與駕駛人監理、公路交通安全。 行政支援單位:辦理秘書、人事、主計、政風、資訊等事項。 所屬執行機關:透過各區養護工程處、新建工程單位、各區監理所(站),分區執行公路工程、養護與監理工作。 國道高速公路局的組織架構可依下列功能鋪陳: 首長及幕僚體系。 業務單位:辦理國道的規劃、工程、養護、交通管理(交通控制、事故處理協調)及通行費收費管理。 行政支援單位。 所屬分區養護單位:負責轄區國道的養護與交通管理。 作答時應同時交代上下隸屬關係與各單位功能,只列單位名稱不夠完整。 三、《公路法》的公路主管機關 層級公路主管機關 中央交通部 直轄市直轄市政府 縣(市)縣(市)政府 名詞解釋題要寫出定義與分級:公路主管機關是依《公路法》對公路的規劃、修建、養護、管理及公路運輸業務負有法定權責的機關,依上表分為中央、直轄市、縣(市)三個層級。 法定主管機關、所屬執行機關與道路養護單位是不同概念。例如,中央公路主管機關是交通部。公路總局雖然實際辦理許多公路業務,那是交通部所屬機關的執行,法定主管機關仍是交通部。 四、汽車運輸業的九種類別 《公路法》將汽車運輸業分為九種。申論時應同時寫出名稱與營業特徵,最好再依客運、租賃、貨運歸類,讓答案有架構。 歸類種類營業特徵 客運公路汽車客運業在核定路線內,以公共汽車運輸旅客 市區汽車客運業在核定區域內,以公共汽車運輸旅客 遊覽車客運業在核定區域內,以遊覽車包租載客 計程車客運業在核定區域內,以小客車出租載客 租賃小客車租賃業以小客車或小客貨兩用車租與他人自行使用 小貨車租賃業以小貨車或小客貨兩用車租與他人自行使用 貨運汽車貨運業以載貨汽車運送貨物 汽車路線貨運業在核定路線內,以載貨汽車運送貨物 汽車貨櫃貨運業以貨櫃曳引車運送貨櫃 容易混淆的辨識重點: 公路客運是「核定路線」,市區客運是「核定區域」。 計程車業提供的是載客服務,租賃業是把車租給他人自行駕駛使用。 汽車路線貨運業和一般汽車貨運業的差別,在於前者有核定路線。 五、汽車運輸業管理不善致重大交通事故的行政處罰 構成要件: 汽車運輸業有管理不善。可從駕駛人的考核與訓練、工時與勤務安排、車輛保養檢查、行車安全管理制度等面向認定。 發生重大交通事故。 事故是「因」管理不善「致」生,兩者之間有因果關係。 具體個案須依調查事證認定,不能只看到事故結果,就推定所有要件都成立。 處罰內容:公路主管機關可以依違反營業管理規定的處罰規定處以罰鍰。除此之外,並得: 停止其營業之一部或全部(營業限制) 吊銷其營業執照(剝奪經營資格) 撤銷其籌設許可(適用於尚在籌設階段者) 答題時應區分「金錢制裁、營業限制、營業資格剝奪」三個層次。條文用的是「得」,表示主管機關有裁量權,應依情節輕重並符合比例原則選擇處分,不是每個案件都一律同時科處所有處分。 事故也可能涉及駕駛人的違規、刑事及民事責任,但題目限定行政處罰時,應以公路主管機關對運輸業者的處分為主。 常考陷阱 「道路越寬、車速越快,就是人本交通」:錯。判斷基準是人的安全與移動需求,並須照顧弱勢用路人。 「換成電動車即可達成永續交通」:錯。還須處理運具選擇、土地使用、壅塞、資源消耗及公平問題。 「公路總局隸屬路政司」:錯。路政司是部內幕僚單位,兩局是交通部所屬機關,兩者是政策督導與執行的關係。 「路政司只管公路」:錯。範圍涵蓋鐵路、公路、大眾捷運等陸路交通。 「中央公路主管機關是公路總局」:錯。《公路法》規定是交通部;直轄市與縣(市)的主管機關是「政府」,不是交通局。 「計程車與小客車租賃業相同」:錯。一個是載客服務,一個是租車自行使用。 「貨運業只有一般貨運與貨櫃貨運」:錯。另有汽車路線貨運業,九種類別一個都不能少。 「發生事故就必然停止全部營業」:錯。須同時具備管理不善、重大事故與因果關係,而且停業、吊銷、撤銷都是「得」為的裁量處分。 「吊銷營業執照、撤銷籌設許可可以互換」:錯。前者針對已取得執照、正在營業的業者,後者針對尚在籌設階段的業者,對象與效果都不同。 記憶口訣 理念:「人本看人,永續看長遠。」 組織:「司是幕僚管政策,局是所屬管執行。」 主管機關:「中央交通部,地方看政府。」 九類運輸業:「客四、租二、貨三」 客運:公路、市區、遊覽車、計程車 租賃:小客車、小貨車 貨運:一般、路線、貨櫃 事故處罰:「管理不善致重大,罰鍰之外得停業、吊照、撤籌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