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憲政分權與行政立法司法互動

科目: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學|題數:14
憲政分權與行政立法司法互動
MoAI - 您的AI助手

MoAI - 您的AI助手

建立於 2026年10月22日

學習重點 掌握行政院對立法院負責的方式,區分施政報告、質詢、法律審議與預算監督,並知道只有行政院院長及各部會首長須到立法院接受質詢。 理解國會對公共行政的影響範圍:設定政策議程、要求資訊公開、監督行政,但不包括任免事務官;預算案的「編製」也不是行政與立法的互動領域。 熟記部會首長任命程序、緊急命令「行政院會議決議、十日內提交追認」,以及立法院臨時會「四分之一」的召開門檻。 理解麥迪遜的核心難題:政府既須能治理人民,也必須能控制自身;並能辨認「天使」名言的出處。 辨別司法審查、公務員懲戒與司法概算保障,理解司法權如何制衡其他權力,以及憲法解釋的普遍拘束力。 核心觀念 一、行政院與立法院:行政負責、國會監督 依憲法增修條文,行政院對立法院負責。行政院有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之責;立法委員在開會時,有向行政院院長及行政院各部會首長質詢之權。質詢是立法權監督行政權的重要工具,可要求行政部門說明政策、執行成果及責任歸屬。 判斷備詢對象,要看是否屬於行政院負責體系。須到立法院接受質詢的是行政院院長及其所屬部會首長;不能因司法院、考試院或監察院院長也稱為「院長」,就認為均須比照行政院院長到立法院備詢。 行政與立法的互動,不限於法案表決。民主國家的國會可以設定政策議程、制定法律、審議預算、要求政府資訊公開及監督行政執行;對施政弊端,也能透過質詢等方式追究政治責任。但國會並不因此取得任免一般事務官的權力,事務官的任免屬於行政部門人事體系的權限。 領域行政與立法的角色是否為常見互動領域 法律制定行政院得提出法律案,立法院負責議決法律案是,典型的行政立法互動 弊端究責行政部門說明,國會透過監督工具追究責任是,政治監督不等於司法定罪 業務計畫執行行政機關執行,國會透過法律、預算與質詢監督是,執行由行政負責,仍會發生兩權互動 預算案編製由行政部門內部辦理,行政院提出預算案否,須與立法院的預算審議區分 遇到「常見互動領域」的比較題,應把預算編製與預算審議拆開看:編製主要是行政部門內部作業;送交立法院審議後,才是國會透過預算權監督行政的重要階段。 二、行政部會首長任命與立法院臨時會 憲法第五十六條規定,行政院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及不管部會之政務委員,由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行政院所屬原住民族委員會主任委員為部會首長,屬此任命架構;應分清楚「提請者」是行政院院長,「任命者」是總統,與行政院秘書長或立法院院長無關。 依憲法第六十九條,立法院遇有總統咨請,或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以上請求時,得開臨時會。四分之一是請求召開的門檻,不是會議的出席或議案表決門檻。 三、總統緊急命令:行政啟動、國會追認 依憲法增修條文,總統為避免國家或人民遭遇緊急危難,或應付財政經濟上重大變故,得經行政院會議之決議發布緊急命令,為必要之處置,不受憲法第四十三條之限制。這不是總統單獨決定即可完成的程序。 緊急命令須於發布命令後十日內提交立法院追認;立法院如不同意,該緊急命令立即失效。此制度讓行政權能迅速應變,同時保留立法權的事後控制。題目即使寫「依中華民國憲法規定」,現行有效的期間仍應依增修條文作答,即十日。 數字題尤其要看動詞:憲法要求的是十日內「提交」,並非明定立法院必須在十日內「完成追認」。發布前的行政院會議決議,與發布後的立法院追認,是不同階段的程序。 四、麥迪遜:政府必須能治理,也必須控制自身 美國第四任總統麥迪遜在《聯邦論》第五十一篇指出:「假如人類是天使,就不需要政府;假如由天使治理人類,對政府的外在或內在控制都不需要。」在設計由人統治人的政府時,最大的難題在於:首先必須使政府有能力控制被統治者,其次必須迫使政府能夠自我控制。 這套論述以人性並非完美為前提。政府需要足夠權力維持秩序、處理公共事務,也可能濫用權力,因此必須透過分權與制衡限制權力。有限政府的意思是政府權力受到規範與限制,不是政府毫無治理能力。 作答時應區分目的與手段:「政府本身能夠自我控制」是題幹所問的難題另一面;「分權制衡」是處理這項難題的制度方法,並非難題本身。「分工合作」僅說明職務配置;「向人民負責」則屬民主課責,都不是麥迪遜這段話的對應答案。 五、司法權與司法審查:以憲法拘束公權力 司法審查制是指法院發現法律或公權力行為有違憲情事時,加以審查並宣告其無效、推翻其規定的制度,源自美國 1803 年馬伯里訴麥迪遜案(Marbury v. Madison)。由於司法機關可以否定立法與行政的作為,因此最能體現行政、立法與司法三者分權制衡的原則。 我國法律違憲審查由憲法法庭行使;一般法院審理案件,對應適用的法律形成違憲確信時,應循法定程序聲請憲法審查,不能自行宣告法律失效。 概念意義與辨別方式 司法審查審查是否違憲,具有跨權力制衡功能,是分權制衡的代表制度 行政裁量行政機關在法律容許範圍內作成選擇,屬行政權內部運作 國會自律國會就其內部事務依法自主處理,屬立法權內部事項 層級節制行政組織內上級對下級的指揮監督,屬組織管理原則 憲法第七十七條明定,司法院為國家最高司法機關,掌理民事、刑事、行政訴訟之審判及公務員之懲戒(目前由司法院所屬懲戒法院審理)。監察院的彈劾與司法機關的懲戒不能混為一談;考試院掌理考試及相關人事法制,也不因此成為公務員懲戒的主管機關;行政院更不掌理懲戒審判。 為保障司法獨立,依憲法增修條文,司法院所提出之年度司法概算,行政院不得刪減,但得加註意見,編入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送立法院審議。保障的重點在限制行政院刪減司法概算,並未排除立法院的預算審議權;國防部、教育部等行政院所屬機關,乃至立法院本身的概算,都沒有這種保障。 依司法院釋字第一八五號解釋,司法院所為之解釋,有拘束全國各機關及人民之效力,各機關處理有關事項應依解釋意旨為之。因此在司法制衡行政的各種作為中,「大法官會議的解釋」最具公定力及拘束力;現行制度則由憲法法庭以判決行使此功能。普通法院與行政法院判決原則上僅拘束個案當事人,司法院的函令屬行政性質文書,均不能與憲法解釋的普遍拘束效力相比。 常考陷阱 「各院院長均須接受立委質詢」:混淆五院地位與行政院對立法院負責的制度,須到立法院備詢的只有行政院院長(及所屬部會首長)。 「國會可任免事務官」:監督行政不等於直接行使行政人事權;議程設定、資訊公開、監督才是國會的影響方式。 「預算案編製是行政立法互動領域」:編製由行政部門辦理,審議才是立法院的監督權。 「部會首長由行政院院長任命」或「行政院院長與立法院院長共同任命」:應完整記為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 「緊急命令五日、七日、十五日、三十日內提交」:正確為十日內提交;不同意時立即失效,也不是「十日內完成追認」。 「緊急命令由總統逕行發布」:須先經行政院會議之決議。 「臨時會須三分之一或三分之二立委請求」:正確為四分之一以上,另有總統咨請的途徑。 麥迪遜難題選「分權制衡」:分權制衡是解方,題目問的難題是「政府本身能夠自我控制」。 「天使」名言誤植為亞當斯、甘迺迪或詹森:出自麥迪遜《聯邦論》第五十一篇。 最能體現分權制衡的是「行政裁量」「國會自律」「層級節制」:三者都只在單一權力內部運作,跨權制衡的是司法審查。 「司法批判制」「司法審判制」「司法適用制」:都是混淆用語,法院挑戰並推翻違憲法律的制度稱為司法審查制。 「公務員懲戒歸監察院或考試院」:監察院負責彈劾、考試院負責考銓,懲戒屬司法院。 「司法概算任何機關均不得刪減」:不得刪減的限制針對行政院,仍須送立法院審議。 「行政法院判決最具拘束力」:最具普遍拘束力的是大法官解釋(現為憲法法庭判決)。 記憶口訣 緊急命令:院會決議、總統發布、十日提交、不同意即失效。 臨時會:總統咨請,立委四一;部會任命:院長提請,總統任命。「四一」指四分之一。 麥迪遜:人非天使,能管人民,也管自己。 司法三寶:懲戒歸司法、概算行政不刪、解釋拘束全國。

前往主題筆記

題目列表預覽

  1. 25 美國第四任總統麥迪遜(J. Madison)認為在設計一個由人來統治人的政府體制時,最大的困境就在於,一方面政府 有能力來治理...
  2. 47 美國那位總統說過:「假如人類是天使,那麼就不需要政府,假如天使治理人類,那麼對政府的外在或內在控制通通不需要」? (A)...
  3. 9 我國行政權和立法權的常見互動領域中不包括下列何者? (A)法律制訂 (B)弊端究責 (C)業務計畫執行 (D)預算案之編製
  4. 29 民主國家國會對公共行政的影響,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設定政策議程 (B)要求政府資訊公開 (C)任免事務官 (D)監督
  5. 34 依據我國憲法之規定,下列何者須到立法院備詢? (A)司法院院長 (B)行政院院長 (C)行政院院長與考試院院長 (D)行政院院長、...
  6. 19 依據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總統依法發布緊急命令應於幾日內提交立法院追認,如立法院不同意時,該緊急命令立 即失效? (A) 5...
  7. 21 行政院所屬原住民族委員會主任委員係由下列何者所任命? (A)由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B)行政院秘書長 (C)立法院院長(D)行...
  8. 依中華民國憲法規定,總統為避免國家或人民遭遇緊急危難或應付財政經濟上重大變故,得經行政院會議之 決議發布緊急命令,但須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