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數位治理、生成式AI與數位社會議題

科目: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學|題數:12
數位治理、生成式AI與數位社會議題
MoAI - 您的AI助手

MoAI - 您的AI助手

建立於 2026年10月22日

學習重點 分辨數位治理、數位轉型、數位素養、數位落差、數位人權、數位包容與數位機會的定義。 理解電子治理以公共價值為核心,強調公民參與的夥伴關係,兼顧效率、效能、民主與公平正義。 掌握資料治理的權責、合規、個資保護與資安要求,並知道 MyData 屬於資料治理的應用。 熟記「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構)使用生成式 AI 參考指引」的要點:由業務承辦人判斷、機密文書禁用、機敏提問禁止、不可完全信任。 辨別電子投票類型、我國資訊長制度,以及網路霸凌、遊戲障礙的基本觀念;能從政策設計、行政管理、民主實踐三面向論述 AI 時代治理。 核心觀念 一、數位治理及相關概念 概念意義與辨識重點 數位治理善用資通科技於公共政策與公共服務,透過政府、民眾及其他利害關係人的互動,提升效率、效能、民主與公平正義等多元績效。 數位轉型運用數位科技重新設計組織、流程與服務模式,包含制度、文化及能力的改變,不能只理解為表單電子化。 數位素養有效、安全且負責任地使用數位科技,具備搜尋、理解、判讀、創造及傳播資訊的能力。 數位落差在資訊科技快速發展下,個人、群體或地區之間在設備與網路接取、使用能力及使用成果上的資訊能力不平等現象。 數位人權個人在使用、創造、發布數位媒體資訊,或使用電腦、其他電子設備及網路時,所享有的基本人權與法律權利。 數位包容透過可負擔的連線、無障礙服務及能力培訓,使不同群體都能參與數位社會。 數位機會個人或群體接觸、運用數位科技,進而改善學習、就業及生活的機會。 數位治理、數位轉型與數位素養,分別著重治理方式、整體變革與運用能力,都是「善用科技、提升績效」的正面概念;數位落差則是描述不平等的問題現象。因此「善用資通科技提升效率、效能、民主與公平正義」這類敘述,最不適合用來解釋數位落差。 電子治理的核心價值包括公民參與的夥伴關係、透明、課責、回應性及公平。政府須與公民協力形成公共價值,不能採取菁英主義的決策模式,不能以政黨為本位進行政治行銷,也不能把效率當成唯一檢驗標準。 二、資料治理:資料運用須有權責與界線 資料治理是組織對其所擁有資料建立決策、管理規則及權責分工,並須滿足合規(compliance)需求,處理資料蒐集、保存、使用、分享與刪除等生命週期問題。重點包含資料品質、合規、個資保護、資訊安全及責任歸屬。 政府掌握大量資料,必須以規範節制其運用資料的權力,落實民眾個人資料保護,避免不當蒐集、濫用或過度監控;同時應落實資訊安全意識與技術,配合存取控制與紀錄追蹤。 我國 MyData 平台屬於資料治理的運用,透過身分驗證與當事人同意,讓民眾自主下載或授權提供個人資料,推動個人資料自主運用。 三、行政機關使用生成式 AI 的規範與責任 依「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構)使用生成式 AI 參考指引」,生成式 AI 可作為輔助工具,但其產出可能錯誤、偏誤或侵害權利,不可完全信任,也不能取代人的專業判斷與責任。 判斷主體是業務承辦人:AI 產出之資訊,須由業務承辦人檢視審核,就其風險進行客觀且專業的判斷;不是交由機關首長判斷。 不可完全信任:各機關不可完全信任 AI 產出之資訊,不能以未經確認的產出直接作成行政行為或作為公務決策的唯一依據。 機密文書:應由業務承辦人親自撰寫,禁止使用生成式 AI。禁令在「使用」階段,「製作完成後立即刪除」並非正確作法。 機敏提問:業務承辦人不得向生成式 AI 提供應保密或個人資料等資訊,也不得詢問可能涉及機密業務的問題。 權利保護:應注意侵害智慧財產權與人格權的可能性。 適當揭露:以生成式 AI 輔助執行業務或提供服務時,應適當揭露。 責任判斷的關鍵是承辦人負責審核,機關依權責辦理,不能以「由 AI 產生」作為免責理由。 四、政府資訊人力與數位轉型 資訊人力是政府數位轉型的關鍵成功因素之一。資訊人員除專業技術能力外,主動學習態度、業務理解及組織溝通協調能力也須提升,才能把科技與公共服務需求結合。 資訊長(CIO)重視資訊策略及跨單位整合;我國資訊長制度採兼任設計,並未設置專職資訊長。資訊主管聯席會則是行政院各部會,以及中央與地方資訊主管的溝通平臺。 五、電子投票的類型與風險 類型辨識重點 投票所電子化廣義電子投票包括投票者到指定投票所投票,再以電子設備記錄或計票。 投票所網路投票(Poll-site Internet voting)在受監督的投票場所透過網路系統投票,選民不限於戶籍地投票所,可提供不在籍投票者彈性。 遠距網路投票(Remote Internet voting)在投票所以外透過網路投票,面臨駭客惡意攻擊、灌票、身分驗證、設備安全及投票自由等挑戰。 人工劃記、蓋印是傳統紙本投票的動作,不是電子投票技術;光學掃描才屬電子辨識或計票技術。 六、網路霸凌與遊戲障礙 網路霸凌常見樣態包括:透過網路發送威脅、恐嚇或不雅訊息騷擾他人;將受害人容貌移花接木至他人相片,或在相片旁加上誹謗性文字。 我國並未針對網路霸凌制定專法。沒有專法不代表無法可管,個別行為仍可能涉及民事侵權、刑事責任、個資保護或校園霸凌相關規範。 WHO 已將遊戲障礙(gaming disorder,即網路遊戲成癮)納入《國際疾病分類》第十一次修訂版(ICD-11),列為一種精神疾病。重點在遊戲控制受損、遊戲優先於其他生活活動,以及即使造成負面後果仍持續,並導致顯著功能損害;不能把單純喜歡玩遊戲直接等同疾病。 七、AI 時代治理的申論架構 可先指出:AI 能提升預測與服務能力,但伴隨偏誤、黑箱、隱私及責任問題,政府須建立以人為本、可監督且可課責的治理。 政策設計:運用資料分析與情境模擬辨識需求、比較方案;檢驗資料代表性與演算法偏誤,結合專業及公民意見,並持續評估政策效果。 行政管理:以 AI 協助例行工作、知識整理及服務分流,同時改造流程、培訓人力,建立人工覆核、資安、採購及責任機制。 民主實踐:增進資訊公開、公民參與及政策溝通;對影響權益的 AI 應用提供說明、異議及救濟管道,兼顧弱勢與未使用數位工具者。 影響未來數位治理的關鍵要素,可歸納為領導與跨機關協調、資訊人才與組織文化、資料品質及互通、法制與倫理、資安與韌性、數位包容,以及公民信任。作答時應說明各要素如何促成公共價值,避免只羅列科技名稱。 常考陷阱 「效率為唯一檢驗標準」「菁英主義決策」「以政黨為本位的政治行銷」:都不是電子治理核心價值;正解是公民參與的夥伴關係。 用「善用科技提升多元績效」解釋數位落差:數位落差是資訊能力不平等,屬問題現象。 數位人權 vs. 數位包容、數位機會:定義出現「基本人權和法律權利」即為數位人權。 「MyData 不屬於資料治理」:錯,MyData 是資料治理的運用。 「AI 產出由機關首長初步判斷」:錯,應由業務承辦人判斷審核。 「用生成式 AI 製作機密文書,完成後立即刪除」:錯,機密文書應親自撰寫、禁止使用。 「須就風險作客觀專業判斷」「不可完全信任」「注意智慧財產權與人格權」:皆為正確敘述,勿誤選。 「我國設置專職資訊長」:錯,我國資訊長為兼任。 「人工劃記、蓋印屬電子投票技術」:錯,屬傳統投票動作。投票所網路投票提供不在籍投票彈性、遠距投票有駭客灌票風險,皆為正確敘述。 「我國已立網路霸凌專法」:錯,我國無專法。 「WHO 已將網路遊戲成癮列為精神疾病」:正確敘述,勿誤判為錯。 記憶口訣 AI 使用:「承辦審、密禁用、不全信、顧權利」:承辦人判斷審核、機密文書與機敏提問禁止、不可完全信任、注意智財與人格權。 「霸凌無專法,遊戲列疾病,資訊長兼任」:三個常考的事實判斷一次記。 申論三面:「政策、管理、民主」;治理三問:「誰受益、誰負責、誰被排除」,分別連結公共價值、課責與數位包容。

前往主題筆記

題目列表預覽

  1. 24 依據「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構)使用生成式 AI 參考指引」,下列何種作法錯誤? (A)對於其所產出的資訊,須就其風險進行客觀且...
  2. 37 「善用資通科技於公共政策與公共服務,藉以提升政府的多元面向績效,包括效率、效能、民主與公平正 義等」,這段文字最不適合...
  3. 4 下列何者屬電子治理的核心價值之一? (A)菁英主義的決策模式 (B)效率為唯一檢驗標準 (C)公民參與的夥伴...
  4. 38 下列針對公職選舉的電子投票之敘述,何者錯誤? (A)廣義的電子投票包括投票所電子化,投票者要到指定投票所投票的電子計票...
  5. 37 資料治理(Data Governance)已為世界各國重視,下列何者對資料治理之敘述錯誤? (A)應有規範節制政府在運用資料上的權力,...
  6. 38 下列針對公職選舉的電子投票之敘述,何者錯誤? (A)廣義的電子投票包括投票所電子化,投票者要到指定投票所投票的電子計票...
  7. 37 資料治理(Data Governance)已為世界各國重視,下列何者對資料治理之敘述錯誤? (A)應有規範節制政府在運用資料上的權力,落...
  8. 37 推動數位政府不可或缺的是政府資訊人力,對我國政府資訊人力管理,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我國設置有專職的資訊長(Chie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