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屬科目:採購專業人員◆採購法規
176. 公務機關依採購法第105條第1項第3款提供財物或勞務予其他機關 之年度總額達巨額採購金額,且占該公務機關年收入之百分之五十 以上者,其上級機關應檢討該公務機關年度內提供財物或勞務予其 他機關之成本效益。(A)O(B)X
194.機關辦理採購文件之保存年限,依採購法之規定;採購法未規定者,由招標機關自行決定。(A)O(B)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