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28.某日司法警察甲、乙、丙、丁等 4 人,依規定於事先核定之特定路段執行臨檢勤務。甲、乙見 戊所駕之自小客車行車狀態不穩,忽左忽右偏移車道,乃以指揮棒、擴音器、指示燈號、手勢 示意戊停車受檢,戊於駕車接近臨檢點時,忽加速逃逸,並未依甲、乙之指示停車受檢。丙、丁 見狀,乃騎警用機車追趕戊,於即將攔下戊車之際,戊故意駕車衝撞丙騎乘之機車,致丙倒地 受傷。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戊成立《刑法》第 185 條之 4 之肇事逃逸罪
(B)戊成立《刑法》第 277 條第 1 項之傷害罪
(C)戊成立《刑法》第 135 條第 1 項之妨害公務罪
(D)戊成立《刑法》第 354 條之毀損罪
(E)戊成立《刑法》第 185 條之 2 之危害毀損交通工具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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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3), B(126), C(132), D(92), E(26) #3891917

詳解 (共 2 筆)

#7371457
答案:B、C、D   解析:戊原本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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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99923
這題的關鍵在於區分「逃避臨檢」與「故意衝撞」的法律責任
本題正確答案為 B、C、D
核心行為拆解
  • 行為一:不服臨檢加速逃逸
    • 單純不依指示停車受檢逃逸,屬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不構成刑事犯罪
  • 行為二:故意駕車衝撞警車致警受傷
    • 一行為同時觸犯三個罪名(想像競合犯):
      1. 妨害公務罪 (C):丙、丁為依法執行勤務之警察,戊對其施以強暴(開車衝撞)。
      2. 普通傷害罪 (B):故意撞擊導致警察丙倒地受傷。
      3. 普通毀損罪 (D):故意衝撞導致警用機車受損不堪用。

選項針砭
  • (A) 錯誤:刑法第 185 條之 4 肇事逃逸罪以「發生交通事故」為前提。戊一開始逃逸時根本還沒發生車禍;後續衝撞屬於「故意犯罪行為」,非一般交通事故。
  • (B) 正確:致警受傷,成立普通傷害罪
  • (C) 正確:對執行勤務之警察施強暴,成立妨害公務罪
  • (D) 正確:撞壞警用機車,成立普通毀損罪
  • (E) 錯誤:刑法第 185 條之 2 是針對「損壞公眾往來之交通設備(如鐵軌、信號燈)」或造成不特定公眾往來危險,衝撞單一警車不對應此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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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852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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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題我先核過相關條文。答案我判斷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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