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根據內政部警政署警政統計,對暴力犯罪所指之案件類型的定義,下列何者非其所指之暴力犯罪?
(A)故意殺人
(B)擄人勒贖
(C)妨害自由
(D)強制性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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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0), B(13), C(369), D(37), E(0) #3928853
統計: A(30), B(13), C(369), D(37), E(0) #3928853
詳解 (共 3 筆)
#7454557
這題比較像考刑法,依照一般人的常識4項罪名比較也能感覺出妨礙自由所使用暴力程度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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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95380
正確答案是 (C) 妨害自由。
【解析】
這是一題標準的「內政部警政署官方統計定義題」,也是警察四等特考、三等特考「犯罪學概要」或「警察行政學」選擇題中非常經典的死背加減法題。
很多考生會用直覺去想:「妨害自由(如把人關起來)難道不暴力嗎?」但在警政統計的「官方定義」中,暴力犯罪有著非常嚴格且明確的法定罪名範疇。只要不屬於那七大類,就不是官方認定的暴力犯罪。
【核心觀念:警政署定義的「暴力犯罪」七大類型】
內政部警政署對「暴力犯罪」之統計,僅限於以下 7 種案件類型(俗稱暴力犯罪七大項):
- 故意殺人(不含過失致死)
- 擄人勒贖
- 強盜(含海盜、合夥強盜)
- 搶奪
- 強制性交(含強制猥褻、加重強制性交等性侵害罪)
- 重大恐嚇取財(指行為人已著手實施暴力,或揚言危害生命、身體、財產且情節重大者)
- 重傷害
【為什麼選 C ?】
- (A) 故意殺人: 屬於七大類第 1 項,是標準的暴力犯罪。
- (B) 擄人勒贖: 屬於七大類第 2 項,是標準的暴力犯罪。
- (C) 妨害自由: 非官方定義之暴力犯罪。 雖然刑法上有「妨害自由罪章」,且擄人勒贖、強制罪等也常伴隨妨害自由,但「妨害自由」本身的範疇太廣(包含無故侵入住居、單純口頭恐嚇等非重大暴力行為),因此警政署並沒有將整章「妨害自由」列入暴力犯罪的統計指標中。
- (D) 強制性交: 屬於七大類第 5 項,在官方統計上被歸類為暴力犯罪。
【考場衍生陷阱】
- 強盜 vs. 搶奪: 這兩個在刑法上手段不同(強盜是至使不能抗拒;搶奪是乘人不備公然掠取),但在警政統計中,兩者皆屬於暴力犯罪。
- 妨害自由的盲點: 考題常拿「妨害自由」或「普通傷害」來混淆考生,請務必牢記只有「重傷害」與「擄人勒贖」有列入暴力犯罪,單純的妨害自由絕對不要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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