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依照放射性物料管理法施行細則第三十條規定,有關放射性廢棄物處理設施之營運,設施經營者應於當年結束後幾個月 內向主管機關提出運轉、輻射防護及環境輻射監測年報?(A)1個月(B)2個月(C)3個月(D)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