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勞動基準法第36條所定休息日工作,工作時間在2小時以內者,其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應如何計算?
(A)加倍發給,並應於事後補假休息
(B)加倍發給
(C)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二以上
(D)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一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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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尚無統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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