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2. 有關投標廠商資格之敘述,何者為正確?
(A)「投標廠商資格與 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有關「經驗或實績」規定所稱「單次契 約金額」或「累計金額」,招標機關得本於權責自行決定係擇一訂 定或兩者俱訂。
(B)機關辦理特殊或巨額採購,得視案件特性及需 要,訂定特定資格者,不得同時訂定基本資格。
(C)票據交換機構 於等標期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方得為廠商信用之證明。
(D)「工廠登記證明文件」為投標廠商特 定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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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21), B(2), C(20), D(5), E(0) #3945371
統計: A(121), B(2), C(20), D(5), E(0) #3945371
詳解 (共 2 筆)
#7491596
及最近3年不是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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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10406
錯在「方得」:信用證明不只有票據交換所這一種
- 法條規定: 依《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4條第1項第5款規定,廠商信用之證明可以是:
-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 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
- 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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