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甲乙二人共有土地一筆,甲就其應有部分向丙銀行設定抵押權。甲乙就該共有土地分割時,依民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丙銀行權利不因共有物之分割而受影響
(B)丙銀行已參加共有物分割訴訟,其抵押權移存於甲所分得之部分
(C)丙銀行經甲告知訴訟而未參加,其抵押權移存於甲所分得之部分
(D)丙銀行同意分割,其抵押權移存於各共有人所分得之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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