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關於我國憲法目前對大法官的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A)大法官人選是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
(B)任期 8 年,得連任一次
(C)擔任司法院院長、副院長之大法官,不受任期保障
(D)解釋憲法和政黨違憲解散之審理等,皆屬大法官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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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 B(105), C(38), D(6), E(0) #3963014
統計: A(2), B(105), C(38), D(6), E(0) #3963014
詳解 (共 2 筆)
#7447052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我國司法院設大法官 15人(包含院長、副院長各1人),任期8年,不得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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