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廠商對於招標文件異議之處理結果不服,或招標機關逾規定期限不為處理者,得向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訴之門檻為:
(A)公告金額以上。
(B)查核金額以上。
(C)不論金額大小。
(D)公告金額十分之一以上。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09), B(11), C(71), D(0), E(0) #3942381
統計: A(109), B(11), C(71), D(0), E(0) #3942381
詳解 (共 1 筆)
#7479620
廠商對於公告金額以上採購異議之處理結果不服,或招標機關逾前條第二項所定期限不為處理者,得於接獲處理結果或期限屆滿之次日起十五日內,以書面向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訴。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