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關於IAS34「期中財務報導」之會計處理,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期中期間的營運結果應以「年初至當期末」之基礎衡量(B)若商譽在第一季認列減損損失,即使第二季末可回收金額回升,亦不得於第二季期中報告中認列迴轉利益(C)若存貨在第一季認列跌價損失,於第二季末淨變現價值回升,應在第二季期中報告中認列迴轉利益(D)為了成本效益,期中財務報告應較年度報告採用更多的估計,為反映期中特有的季節性,其衡量原則大多與年度報告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