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下列有關於原住民族基本法以及諮商取得原住民族部落同意參與辦法之規範的敘述,何者正確?
(A)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所稱原住民族或部落同意,指過三分之二以上關係部落,依諮商取得原住民族部落同意參與辦法召開部落會議議決通過
(B)關係部落由同意事項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依前項規定認定之;認定有困難時,應敘明爭議事項及處理意見,報請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原住民族主管機關認定
(C)關係部落之部落會議主席自收受同意事項之通知,逾2個月未召集部落會議時,申請人得申請關係部落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代行召集
(D)部落會議議決同意事項,以部落全體原住民家戶代表過半數出席,出席原住民家戶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贊成,為通過
統計: A(124), B(227), C(315), D(164), E(0) #2770711
詳解 (共 4 筆)
關係部落由同意事項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依前項規定認定之;認定有困難時,應敘明爭議事項及處理意見,報請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認定
以法條解析
A錯在3分之2;對應法條:
諮商取得原住民族部落同意參與辦法第四條:本法第二十一條所稱原住民族或部落同意,指過半數關係部落依本辦法召開部落會議議決通過。
諮商取得原住民族部落同意參與辦法
B錯在直轄市、縣(市)原住民族主管機關:對應法條:
第十四條第二項:關係部落由同意事項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依前項規定認定之;認定有困難時,應敘明爭議事項及處理意見,報請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認定。
D錯在3分之2;對應法條:
諮商取得原住民族部落同意參與辦法第十九條第一項:部落會議議決同意事項,以部落全體原住民家戶代表過半數出席,出席原住民家戶代表過半數贊成,為通過。
C既是諮商取得原住民族部落同意參與辦法第十五條:關係部落之部落會議主席自收受同意事項之通知,逾二個月未召集部落會議時,申請人得申請關係部落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代行召集。但該公所為申請人時,應轉請直轄市、縣(市)政府代行召集;該公所及直轄市、縣(市)政府同為申請人時,應轉請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代行召集。
第26題答案:C
本題考《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及舊制《諮商取得原住民族部落同意參與辦法》的部落同意程序。逐項看最容易掌握。
一、法規依據
①《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
涉及原住民族土地及自然資源的利用時,政府或私人應諮商並取得原住民族或部落同意或參與。
本題核心是後續的**「關係部落認定 → 部落會議 → 同意程序」**。
二、逐項判斷
(A)❌ 錯誤
題目說:
「過三分之二以上關係部落……部落會議議決通過」
這個門檻並不是「三分之二以上關係部落同意」。
部落同意是以個別關係部落的部落會議依規定進行議決,不能把「關係部落數」直接作為三分之二的表決門檻。
因此 A 錯。
(B)❌ 錯誤
題目說:
「關係部落由同意事項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認定。」
但依規定,關係部落的認定並不是由鄉(鎮、市、區)公所逕行決定。
因此 B 的主管機關敘述不符規定。
(C)✅ 正確
這是本題答案。
依《諮商取得原住民族部落同意參與辦法》的規定:
關係部落之部落會議主席自收受同意事項之通知,逾2個月未召集部落會議時,申請人得申請關係部落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代行召集。
因此 C 完整符合規定。
? 考點:
部落主席 2個月不召集 → 申請人可申請公所代行召集。
(D)❌ 錯誤
題目說:
「全體原住民家戶代表過半數出席,出席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贊成。」
這個表決門檻與辦法規定不符。
因此 D 錯。
三、考試速記
這題最重要的是記住:
C:2個月 → 公所代行召集
| 選項 | 判斷 | 核心 |
|---|---|---|
| A | ❌ | 不是「2/3關係部落」 |
| B | ❌ | 關係部落認定機關敘述錯誤 |
| C | ✅ | 主席逾2個月未召集 → 可申請公所代行召集 |
| D | ❌ | 部落會議表決門檻錯誤 |
⭐ 一句話記憶
「主席兩個月不開會,申請人可找公所代召集。」
所以本題答案: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