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 依現行所得稅法規定,甲公司總公司設於台北,另在日本東京有一分公司,111年度台北總公司之課稅所得額為200萬 元,日本分公司之所得額為100萬元,則甲公司申報111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時,其國外稅額扣抵最高限額為若干元?(A)50萬(B)25萬(C)20萬(D)17萬。